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根据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第二款: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二)根据1987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8年4月6日公布、自1998年4月6日起施行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8年4月6日公布、自1998年4月6日起施行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办理本机关原登记企业集团的变更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 &nb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8年4月6日公布、自1998年4月6日起施行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已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属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含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令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8项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第6号令)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在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校验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颁布,第428号修改)第二十五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县(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县(区)人口计生局负责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县(区)人口计生局根据委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8年10月2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德保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到县民政局办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社会团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项目名称:《灾民救助卡》核发 项目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设定依据 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09]141号)规定,《灾民救助卡》是受灾人员领取政府救助款物的凭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权限 民政部2009年印发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09]141号)明确规定,《灾民救助卡》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印制,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盖章后生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项目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设定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权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1 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