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4-12-09 10:38:05 点击:20832

 

 

 

 

 

 

禄政发〔2013〕11号

 

禄峒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禄峒乡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街)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禄峒乡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31日

 

 

 

 

禄峒乡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流程,逐步实现经办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桂人社发〔2010〕12号)和《靖西县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靖政办发〔2013〕161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安全、高效、长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通过签订“代缴(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为参保的城乡居民提供便捷服务,保障群众参保利益,调动城乡居民群众参保积极性,构建起自觉参保续保、连续缴费、高档缴费的长效机制,推进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避免现金直接收缴方式带来的基金安全隐患,确保基金安全,数据准确。到2013年12月31日前,各村(街)“代缴(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具体任务见附表)。从 2014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方式。

三、时间安排:

1.签订时间: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

2.从2014年起,采取“一年一扣”的方式,不再采取直接收取现金方式。每年1—4月份为统一集中代扣代缴时间,逾期扣缴账户存款不足的,由各村(街)民委通知当事人在当年8月底前存足当年参保费,待下一次扣缴。

四、经费安排:

根据各村(街)民委的协议签订任务数,按照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订人数(以报送银行进行电子签约成功的人数为准)安排每人0.7元工作经费,工作之初按照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订人数每人0.5元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结余部分待12月底按实际完成情况再次划拨。经费到位后由乡级经办机构划拨到各村(街)民委,经费要专款专用,以确保三方协议签订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禄峒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乂铭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覃科特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候选人

覃红霞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农桂兰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伟  乡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卢忠谏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  慧  乡党政办副主任

梁智慧  禄峒乡派出所所长

梁明科  荣劳派出所所长

黄启胜  乡计生办主任

黄金娥  乡民政助理

覃云梅  乡财政所所长

黄得利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赵锦科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西娜  乡文化和广播电视站站长

许国强  禄峒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

张  翔  荣劳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劳动保障所,办公室主任由覃科特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从乡劳动保障所、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抽调。

六、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乡劳动保障所: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宣传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统计上报等工作。

乡财政所: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顺利推进。

禄峒、荣劳派出所:做好城乡居民身份的确认工作,向所辖村(街)村民委员会提供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的身份证等相关数据信息。

乡民政办:负责提供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相关材料。

乡残联:负责提供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禄峒、荣劳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财务子系统与信用社系统直接进行数据交换;全力配合乡级经办机构做好协议签订人员的信息筛查、对比工作;在各营业网点LDE显示屏幕进行字幕宣传、充分利用柜台工作人员和信贷员的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代扣代缴的好处;根据参保对象的需要做好存折(卡)的开户工作和保险费代扣代缴及养老金发放工作,及时反馈乡劳动保障所当月扣缴和发放信息等工作。

乡文化和广播电视站:负责在活动期间播放相关宣传资料。

驻村工作队: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协办员做好本村(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协议签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发文授权各村(街)民委工作人员(含各村、社区干部、协办员)作为同各参保缴费对象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书的丙方(委托扣款单位)经办人)和办理银行代扣代缴前期账户、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录入、审核、统计,以及银行代扣代缴信息反馈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1030日—113日)。

1.各村(街)民委到乡劳动保障所领取“三方协议书”、宣传资料、以屯为单位整理好本村街参保缴费的人员明细表。

2.各村(街)民委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

(二)实施阶段(111日—1230日)。

1.包村工作队、村干部深入各村、屯,登门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向群众说明签订“代缴(扣)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的好处,积极动员群众办理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2.乡劳动保障所要及时对各村工作组上交已签订《代缴(扣)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录入附件5(参保人员代缴(扣)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并从11月起,每月月底前将已签订《代缴(扣)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和《参保人员代缴(扣)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报送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3.各村(街)民委要充分利用进村入户与群众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同时,做好2013年新增参保人员的档案材料收集和2011年、2012年参保对象档案材料的缺项收集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1231日)。

1.各村(街)民委将代扣代缴工作总结书面汇报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劳动保障所)。

2.乡劳动保障所对各村街上报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书”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汇总并按程序上报县级有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街)村民委员会、乡直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订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村(街)民委工作方案,及时将签订《代缴(扣)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人,确保完成2013年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挂点包村工作制度。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抓好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工作责任,迅速整合人员力量,领导亲自挂帅,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做好和村(街)民委、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街)民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乡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不再兼任其它非本业务工作,以确保“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各项信息核对和录入、上报等工作有专职工作人员在经办和管理。

(四)加强督查,实行末位追究制。乡人民政府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包村工作队和各村(街)民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活动期间实行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实行周报制度,并进行排位通报。对连续两周排在最后一名的村(街),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1:2013年禄峒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订任务分配表

2:靖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流程

3:禄峒乡2013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签订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

4:靖西县2014年委托代缴(扣)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

5:靖西县2014年委托代缴(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

 

 

 

 

 

 

 

 

 

 

 

 

 

抄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禄峒乡党政办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禄峒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

签订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村名

2013年三方协议签订任务

农村居民

禄峒街

510

耀峨村

813

福进村

1073

大金村

530

标亮村

532

吉乐村

428

弄华村

570

平江村

437

农贡村

544

大院村

565

小瑞村

380

荣劳街

524

伏龙村

823

四院村

468

怀利村

533

怀隆村

428

古汤村

447

凌准街

804

大史村

570

思侯村

588

大慈村

484

远猛村

475

必隆村

494

合计

13020

附件2

靖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流程

 

一、签订协议书。乡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书”,并收集相关资料复印件(代扣代缴银行账户、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提交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首次参保者,还需要填写《参保登记表》及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二、乡镇分类录入信息并审核。乡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各村收集上来的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书和相关资料分行政村、以自然屯为单位编制好“协议编号”,协议编号按照靖西县乡镇、村(社区)、屯的编码编排,编排好编号后以行政村为单位按自然屯顺序录入电子表格,通过审核确认缴费档次、姓名、身份证号码、代扣代缴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后把电子表格发送给县级经办机构的对接人员。

三、复核信息。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复核乡镇上报的代扣代缴人员信息资料。复核方法:把代扣代缴签约人员电子表试导录信息系统比对,筛选出信息系统没有的人员资料再跟乡镇户籍信息比对。采取双重比对方法确保代扣代缴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四、银行电子签约。县级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反馈乡镇,由县级机构将相关数据报送银行进行电子签约,并提供签约纸质材料。

五、核定上传代扣代缴数据。银行电子签约成功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显示已成功签约人员。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已成功签约人员核定并上传代扣代缴信息。

六、银行扣款。农村信用社按参保人员签订的保费金额扣缴养老保险费,并代缴入城乡居保收入专户。代扣代缴金额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成功代扣人员信息及代扣失败人员信息、代扣失败原因。

七、系统到帐。县级经办机构相关人员进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子系统对代扣金额进行核对并作财务到账操作。操作成功后信息系统自动显示“财务已到账”。

八、扣缴结果告知。银行反馈扣款信息,乡镇将信息反馈到个人,对成功代扣人员出具发票;反馈各村扣款失败原因,继续动员参保对象存钱到代扣代缴银行账户。

九、个人扣款查询。参保人员需查询个人帐户扣款情况时,可通过农村信用社各网点查询或打印代扣明细清单,对银行扣缴金额有疑义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到所在乡镇经办点查询。

 

 

 

 

 

 

 

 

 

 

 

 

附件3

 

 

禄峒乡2013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签订

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禄峒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3年11月   日

村名

2013年三方协议签订任务数(人)

2013年实际完成签订人数

完成率

进度
排名

宾栏

1

2

3

4

 

 

 

 

 

 

 

 

 

 

 

 

 

 

 

 

 

 

 

 

 

 

 

 

 

 

 

 

 

 

 

 

 

 

 

 

 

 

 

 

 

 

 

 

 

 

 

 

 

 

 

 

 

 

 

 

 

 

 

 

 

 

 

 

 

 

 

 

 

 

 

 

 

 

 

 

 

 

 

 

 

 

 

 

 

 

 

 

 

 

 

 

 

 

 

 

 

 

 

 

 

 

 

 

 

 

 

 

 

 

 

 

 

 

 

 

 

 

 

 

 

 

 

 

 

 

 

 

 

 

 

 

 

 

 

说明:1、宾栏 3=2÷1;2、宾栏2实际完成签订人数是指“报送银行进行电子签约成功的人数”

 


附件4

 

 

 

 

 

 

靖西县2014年委托代缴(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13年10月 日

序号

协议书编号

参保人
姓名

与委托代扣(缴)人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所属村屯

代扣缴费银行账号

代扣银行账户户名

代扣金额(元)

备注

 

 

 

 

 

 

 

 

 

 

 

 

 

 

 

 

 

 

 

 

 

 

 

 

 

 

 

 

 

 

 

 

 

 

 

 

 

 

 

 

 

 

 

 

 

 

 

 

 

 

 

 

 

 

 

 

 

 

 

 

 

 

 

 

 

 

 

 

 

 

 

 

 

 

 

 

 

 

 

 

 

 

 

 

 

 

 

 

 

 

 

 

 

 

 

 

 

 

 

 

 

 

 

 

 

 

 

 

 

 

 

 

 

 

 

 

 

 

 

 

 

 

 

 

 

 

 

 

 

 

 

 

 

 

 

 

 

 

 

 

注意:1.此表送信用社划缴保费(纸质及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版要加盖乡镇政府或社保中心公章。

      2.此表要以村委为单位、按自然屯顺序填报,一村一表。

附件5

 

 

 

 

 

 

靖西县2014年委托代缴(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13年10月 日

序号

协议书编号

参保人
姓名

与委托代扣(缴)人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所属村屯

代扣缴费银行账号

代扣银行账户户名

代扣金额(元)

备注

 

 

 

 

 

 

 

 

 

 

 

 

 

 

 

 

 

 

 

 

 

 

 

 

 

 

 

 

 

 

 

 

 

 

 

 

 

 

 

 

 

 

 

 

 

 

 

 

 

 

 

 

 

 

 

 

 

 

 

 

 

 

 

 

 

 

 

 

 

 

 

 

 

 

 

 

 

 

 

 

 

 

 

 

 

 

 

 

 

 

 

 

 

 

 

 

 

 

 

 

 

 

 

 

 

 

 

 

 

 

 

 

 

 

 

 

 

 

 

 

 

 

 

 

 

 

 

 

 

 

 

 

 

 

 

 

 

 

 

 

注意:1.此表送信用社划缴保费(纸质及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版要加盖乡镇政府或社保中心公章。

      2.此表要以村委(社区)为单位、按自然屯(组)顺序填报,一村(社区)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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