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建城﹝2017﹞225号),公布了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命名名单,我县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据悉,2014年,我县在成功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大决策。在创建工作中,我县根据自身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资源,秀丽迷人的云山鉴水,提出了“魅力壮乡,山水莲城”创园思路,打造“生态宜居县”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创建投入,完善配套功能,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将德保打造成为大美德保、宜居家园。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强大合力,累计投入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1.2亿元,新建城东和城南进城大道等6条主次干道,先后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一批供排水、垃圾处理、公厕、广场、公园、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16年底,县城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230.1公顷、绿地面积205.2公顷、公园绿地面积53.66公顷、绿地率达34.2%、绿化覆盖率达38.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61平方米。如今,整个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功能日趋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市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国家园林县城的成功创建,是对我县在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人文景观、基础设施等方面综合水平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