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德保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德保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工业区产业布局,加强和完善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园区经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德保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全县工业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区的法律、法规、政策;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扶持工业区发展、鼓励客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四)负责入驻项目的洽谈、规划布局及签署有关投资建设合同;
(五)协助园区内的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及各类证照;
(六)协助解决工业区内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七)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周边村屯、群众产生的矛盾问题,保证项目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八)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来访客商;
(九)做好投资咨询工作及对外宣传,提高工业区的知名度;
(十)做好园区内企业服务工作,包括企业各类证照的办理,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水、电、煤炭、油、运输等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管理股(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文秘、财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财务2名,文秘1名,共5名。
(二)土地环保管理股。负责土地的征用和开发管理、拆迁安置、群众工作。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3名,共4名。
(三)建设规划股。负责园区的规划设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招商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并提供施工技术服务;负责园区绿化、路灯、换位、城管等市政管理工作。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共3名。
(四)招商服务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包括项目库的建立、招商信息的收集和传递、项目的考察洽谈;项目核准或备案。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共3名。
(五)产业发展股。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的协调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企业各类证照的办理;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水、电、煤炭、油、运输等协调服务工作;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仲裁、完善私营企业相关组织机构等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令生产经营。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共3名。
(六)企业服务股(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发展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咨询和人才培训、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等服务;积极争取和落实企业扶持资金;负责帮助企业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的前期受理和审批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下去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作安排;为县人民政府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工作;负责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国家扶持政策的研究,对企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指导目录,集合本县情况定期确定扶持重点,积极申请有关扶持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发展;负责园区内企业信息化建设,引导中小企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改造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设股长1名,工作人员4名,共5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德保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需要调整的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