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部门:
根据《百色市落实自治区2017年度政务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百绩办通〔2017〕2号)精神,为更好的完成2017年度我县承担自治区、百色市绩效考评(政务工作)指标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照《德保县落实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政务工作)指标督查问题整改表》(附件1)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请各单位再次根据《德保县落实自治区2017 年度政务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标准、核验办法、工作要求及责任分解表》(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绩效指标落实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本次督查通报未查出问题的单位,并不表示一定没有问题,请务必做好认真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分门别类整理佐证材料,做到详实充分,整洁规范。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进度及佐证材料上报县政务办。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制定措施,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政务办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督查,各乡(镇)、各单位完成情况将作为县绩效考评评分依据。
附件:1.《德保县落实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政务工作)指标督查问题整改表》
2.《德保县落实自治区2017年度政务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标准、核验办法、工作要求及责任分解表》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