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德保县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制度
为了加快我县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机制,为重大项目快速推进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制定德保县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重大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为重点,按照“马上就办、特事特办、专人代办、限时结办”的要求,建立联合审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批职能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推进作用,建立审批台账,实行办结销号制,推行联审联批,构建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全县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二、范围和内容
联合审批范围为自治区、市、县确定的且审批层级为德保县一级的重大项目。审批事项是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各项前期工作审批手续,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各个审批环节,主要包括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审批、水土保持、占用林地、节能审查等项目开工前的各个审批环节的审批。
三、组织形式
由县人民政府于每月组织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环保局、经贸局等相关审批部门的分管审批领导或具体经办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联合审批工作组进行联合审批。
四、审批议题认定
(一)重大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广西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录入项目,获得项目代码。
(二)县发改局通过广西投资在线监管平台查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单位,逐一确认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认为不需要办理或没有达到办理条件的审批事项所属审批单位必须在平台上点击“不需办理”。排查完不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后,县发改局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逐个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单位要通过广西投资在线监管平台接收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处理意见。
(四)县发改局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监测各个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对于在10个工作日内没有能够做出处理决定的审批事项,由县发改局列入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会议议题并由审批事项所属单位作出解释。
(五)建设单位填写《德保县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确认表》,当日交由联合审批工作组进行讨论确定。
(六)根据《德保县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确认表》内容及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县重大办负责联审联批会议会前议题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七)联合审批会议召开之前,县重大办要通知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准备好有关资料,项目建设单位要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将联审资料报送县重大办汇总梳理。
(八)联合审批会议的内容主要是:①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的基本情况;②各联审单位共同审议上报材料,对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补办有关手续、资料的,参加联审单位在会议上帮助指导,审批单位负责人提出审批意见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五、职责分工
(一)县府办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召开联审联批会议,签发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负责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及通报工作。
(二)县重大办职责:负责联审联批会议准备工作,撰写联审联批会议纪要,报县领导签发;负责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向县府督查室报送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建立审批台账,实行办结销号。
(三)审批单位及窗口职责:按照联合审批会议要求,及时办理审批事项,对需要县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审批事项及时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实行集中办理。
(四)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及时向县重大办报送需要联合审批事项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联审联批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严格执行“谁参会、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派分管审批领导准时到会,参会人员要充分授权,不得以会后汇报、研究等为借口,拖延扯皮。对无故缺席的单位,按照缺席默认的原则,视为同意联审会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审批单位要按联合审批会议纪要确定的内容,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时研究办理审批手续,承诺时限内办结,严格执行超时默认制。非权限范围内事项,要确定专人负责,备齐相关审批材料和要件,及时和上级主管审批单位对接,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对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要同步受理(审查),相互沟通,并联审批,限时完成。联审项目需现场踏勘的,不再由各参与单位分头踏勘,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统一时间、集体踏勘。
(四)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超过办结时限的审批事项的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县府督查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如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县府督查室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