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十七年(1280) 天宗建那签房舍,筑旺村至那堤河堤。次年正月众立天宗为顺安峒官,仍奉宋年号循宋制。
至元二十一年(1284) 三月,天宗作亭田,以10人为1家,10家为1亭,亭有长有仓有社,耕则通力合作,收则按亭均分。
至元二十八年(1291) 天宗筑那签城。
至元三十年(1293) 十月,天宗把辖地划分为甲,上路为上甲,中路为中甲,下路为下甲,东路为内甲。
十二月, 天宗以亭田之外置各峒余田,岁获多少另出陈仓,本峒余田500亩助婚嫁,频峒余田400亩为养老,化峒余田300为社稷祀典,诚峒余田700亩养孤独残疾,禄峒余田900亩助民丧死。
元贞二年(1297) 天宗筑计峒河堤,自大龙潭至化峒置水坝96处引水灌田。
皇庆二年(1313) 正月,交趾遣兵犯镇安路云峒(今那坡县音峒),杀掠居民,焚烧仓舍,又陷禄峒、计峒,虏掠人畜财物,朝廷调湖广行省发兵讨伐。
至正九年(1349) 顺安峒主张琅旺取消亭田,定各峒田赋和分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