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南路壮剧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3-08-28 17:25:22 点击:37181

附件1:

                                        项目代码: IV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南路壮剧        

 

 

项目类别:       传统戏剧        

           

 

        保护单位:      靖西县文化馆 

 

 

        主管部门:     靖西县文化和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印制

二O一Ο年三月一日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代码:

民间文学(I),民间音乐(II),民间舞蹈(III),传统戏剧(IV),曲艺(V),杂技与竞技(VI),民间美术(VII),传统手工技艺(VIII),传统医药(IX),民俗(X)。

(二)凡在各项栏目中没有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可在“名注”一栏中说明。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填表说明

(一)第一项“项目简介”栏目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二)第二项“基本信息”的“保护单位”栏目中,应填写具体承担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每个申报项目只能写一个保护单位。

   “法人”栏目中,应填写保护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栏目中,须填写保护单位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三)第三项“项目说明”的“基本内容”栏目中,包括:项目基本情况;2、具体表现形态。“传承谱系”栏目中,要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代表性传承人”栏目中,要填写当地群众认可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 第五项“项目管理”的“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栏目中,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五)第六项“保护计划”的“保护内容”栏目中,保护计划应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具体可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一、项目简介

 

 

南路壮剧流行于使用壮语南部方言的靖西、德保、那坡、大新、田阳等县,其中心区域在靖西县,其中比较集中分布在靖西县的新靖、化峒、岳圩、同德、壬庄、地州、龙邦、武平、新圩、录峒、龙临、安德等乡镇的80多个行政村,800多个自然屯。

    南路壮剧又称“土戏”、“呀嗨戏”,在靖西最早的发源地是化峒镇五权村足院屯和新靖镇亮表村福巷片小晚屯。最早形成于清朝道光年间,辛亥革命后,逐渐发展为唱做合一的戏曲形式,用壮语演唱,但仍保留了后台提词的习惯,逐步吸收当地流行的提线木偶戏唱腔,使南路壮剧的唱腔更为丰富。

    靖西壮族群众迷恋南路壮剧,因为不但剧情是壮族人熟悉的,而且唱词、道白都是壮族的方言土语,听来特感亲切。南路壮剧的主要唱腔有平板调、平高调、叹调、彩花调、喜调、诗调、哭调、扫板、高腔等。主要唱腔的唱词(包括五字句和七字句),都保持了壮族传统民歌的特有韵律结构:押腰脚韵形式。所谓的“腰脚韵”,即上一句的末一个字(“脚”)与下一五句的第二或第三字、七字句的第四字(“腰”)互相押韵。这样的押韵,唱起来使人觉得简中有繁,同中有变,婉转起伏,连绵不断,听而不厌,韵味无穷,这在我国戏曲中是独具一格的。南路壮剧的行当大略分为生、旦、净、丑四行。

    南路壮剧在行腔时,还采用“一人唱众人和”的帮腔形式,演员在台上演唱,乐队在后台助唱。帮腔多用在起板首句和唱段收尾的衬词、拖腔,末句为重句全帮。这种帮腔手法,无论在制造舞台气氛,烘托剧情环境,还是对人物内心感情的揭示、渲染等方面,都具有强烈的艺术效果。

    南路壮剧的伴奏,主要乐器是马骨胡,配器是土胡、葫芦胡和二胡、三弦、箫筒或笛子,有时吹奏木叶作为辅助,此外还有木鱼、小鼓、大钹、星锣、高边锣、铜镲等打击乐器。南路壮剧的伴奏音乐,采用多声部的手法,各种乐器定弦不同,在施律上形成多种的和声关系,演奏起来饶有情趣,是我国少数民族多声部音乐中的珍品。

二、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路壮剧

属  地

靖西县

保护单位

靖西县文化馆

法  人

梁  冰

通讯地址

广西百色市靖西县凤凰路文化小区31路

邮  编

533800

电  话

0776-6212477

传  真

0776-6212477

电子信箱

Jxwhg2007@163.com

 

 

 

 

 

 

靖西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距首府南宁市268公里,距百色市政府所在地右江区181公里,东接天等、大新县,南与越南高平省毗邻,西连那坡县,北界右江区、云南省富宁县,东北靠德保县。该县地处东经105°56′-106°48′,北纬22°51′-23°14′。全县辖19个乡(镇),面积3331平方公里,人口58万,有壮、汉、苗、瑶、回、满等11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99.4%。

靖西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属碳酸盐岩构成的高原型岩溶地区,最低海拔260米,最高海拔1370米,森林覆盖率达7.3%。年均气温19.1℃。年均降雨1658.8毫米。全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锰、硫铁、铝土、重晶石、煤等。其中锰矿品位平均达30度以上,为全国优质锰矿之一。铝土矿储量达4亿吨以上。水利资源好,有地表河27条,地下河14条,另有溪流纵横交错。独特的喀斯特地貌造就奇特秀美的山水,县内旅游景点星罗棋布。

靖西县由于特殊的岩溶地理环境,自然风光独特,又是壮族人口聚居比例最高的县份,千百年来积淀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绽放出无数绚烂的壮民族民间文化之花,为世人所瞩目。

 

 

 

三、项目说明

 

 

  

靖西县境内的新靖、化峒、岳圩、同德、壬庄、地州、龙邦、武平、龙临、安德等乡镇。

 

 

 

 

 

 

 

  

靖西是南路壮剧的发源地之一。靖西南路壮剧最早形成于清道光年间,源于当地壮族丰富的民间文学和民间歌舞,因受提线木偶戏的影响,最初为唱做分开的“双簧戏”演唱形式,辛亥革命后,逐渐发展演变为唱做合一的戏曲形式,套唱当地民歌,用壮语演唱,但仍保留后台提词的习惯。建国后吸收当地流行的提线木偶戏唱腔,使南路壮剧的唱腔更为丰富。

   据《靖西县志》记载:1954年木偶师黄灯伟给新靖镇业余壮剧队首排民间故事《毛红玉音》,其念白、唱腔全搬木偶戏,表演程序借鉴粤剧、邕剧,1955年靖西壮剧队参加百色地区代表团赴南宁参加广西省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大会,编导黄灯伟根据民间故事改编的《狐狸外婆》获奖。

   据靖西县新靖镇亮表村小晚屯碑志记载:建国初,艺人黄灯伟大胆创新,把木偶戏唱腔融进南路壮剧,先在本地试演,后到德保等地发展,为南路壮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南路壮剧的行当大略有生、旦、净、丑四行。生行有小生、文生、武生、老生等,旦行有小旦、正旦、武旦、老旦、花旦、彩旦等,丑行有小丑、文丑、武丑等,还有大花脸、小花脸等。生、旦、净、丑四行的表演特点分别是:生行表演温柔、大方、朴实,常用中八字步与正、反摆手法,显示气势。旦行常用转扇舞等身段,表演娇媚灵巧,显示壮族女子的风姿。净行常用重八字步、虎掌,显示壮族豪放性格。丑行常用多种眼法、手法、步法,表演灵活多变,诙谐,滑稽。

南路壮剧主要唱腔有平板、平高调、叹调、彩花调、喜调、诗调、哭调、扫板、高腔等。

   南路壮剧开演时,先由清胡、土胡、三弦等拉响“闹场曲”,其余各曲调主要作用和规定如下:(1)起板。人物出场唱,起板后,要接唱其他调,起板唱词结构为“四、四、三句组,平声起,平声落,押尾韵。(2)双五句。双五句定在起板后唱,双五句后要转其他唱调,双五句唱词结构为两句双五句组,仄声起,仄声落,押尾韵。(3)五七句。五七句定在起板后唱,五七句后,要转重句,五七唱词结构为五字句与七字句组,平声起,仄声落,押五顿韵。(4)高板。高板为主要人物在激情时唱,高板唱词结构为四、三句组,平声起,平声落,押尾韵。(5)扫板。扫板为单独唱调,主要人物在激情时唱,扫板唱词结构为四、三句组,仄声起,平声落,押四顿韵。(6)诗调。诗调为单独唱调,人物在陈述心事时唱,诗调唱词为四、三句组,仄声起,平声落,押四顿韵。(7)跺板调。跺板调又称快板调、骂调,为单独调式,人物论述时唱,唱词结构为四、三句组,仄声起、平声落,押四顿韵,双句押尾韵。(8)喜调。喜调为单独调式,唱词结构为三字句或四字句组,仄声起,平声落。(9)彩花调。彩花调为单独唱词,唱词结构为五、二句组,平声起,仄声落,押五顿叠韵。(10)叹调。为单独唱调,唱词结构为五、二句组,平声起,仄声落,押五顿叠韵。(11)哭调。为单独唱调,唱词为五、二句组,平声起,仄声落,押五顿叠韵。(12)重句(收板)。收板在各调之后唱,唱词为四、三句组,平声起,平声落,押尾韵。

 

 

 

 

 

相关制品及其作品

 

1、马骨胡、二胡、清胡 、土胡、葫芦胡、三弦、、箫筒、笛子、木叶、木鱼、小鼓、大钹、锣、镲等。

2、古装壮剧服饰、鞋帽。

3、南路壮剧演唱脚本。

 

 

 

 

 

 

 

 

 

 

(一)、靖西县新甲乡新圩街南路壮剧传承谱系

代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传承方 式

学艺

时间

居住地址

第一代

王金庭

1898

不详

不详

不详

新甲乡新圩街

第二代

杨源江

1905

私塾

师传

1923

新甲乡新圩街

第六代

莫  愚

1918

小学

师传

1948

新甲乡新圩街

第四代

王文彩

1932

小学

师传

1956

新甲乡新圩街

第五代

卢克仁

1948

初中

师传

1968

新甲乡新圩街

第六代

韦克礼

1968

高中

师传

1993

新甲乡新圩街

   (二)、靖西县新靖镇中山社区南路壮剧传承谱系

代  别

姓  名

出 生年 月

文化程度

传承方 式

学艺时间

居住地址

第一代

黄英武

 新靖镇小晚屯人,木偶戏艺人,赵维持的师傅。

第二代

赵维持

1934

小学

师传

1950

新靖镇吉坡村排隆屯

第三代

黄绍官

1940

初中

师传

1960

新靖镇中山社区

第四代

马德昌

1958

高中

师传

1990

新靖镇吉坡村排隆屯

第五代

黄瑞甜

1965

高中

师传

1995

新靖镇吉坡村排隆屯

 

黄惠妮

1966

高中

师传

1998

新靖镇吉坡村下坡屯

 

 

 

 

    赵维持,男,1943年8月出,新靖镇吉坡村排隆屯人,17岁参加大队俱乐部,接触并对南路壮剧有极大的兴趣,18岁当演员开始学艺,1957年拜黄灯伟为师学习提线木偶戏、南路壮剧的编导及演唱技艺。先后创编了30余个南路壮剧剧本,主要作品有南路壮剧《假附马》、《白玉霜》、《三姐下凡》等。

    卢克仁,男,1948年9月出生,新甲乡新圩街人,自幼聪明,喜欢民族小戏,1982年拜黄英武老人为师学艺。主要从事提线木偶戏的演唱及南路壮剧编导,是新圩街业余壮剧团的指导老师。编导的剧目主要有:《十五贯》、《毛红玉音》、《陆文龙》、《红楼待嫁》、《虎口夺良缘》等。

 

 

       

四、项目论证

 

 

 

 

 

 

 

 

 

 

 

南路壮剧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群众性和娱乐性。南路壮剧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凡靖西壮族人不论男女老少,无不知道有南路壮剧的,群众的热情参与是南路壮剧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南路壮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使群众在生产劳动之余得到休闲娱乐。特别是在没有电影电视的年代,它曾经是当地壮族群众重要的精神食粮。

   二、独特的地方性。南路壮剧不但剧情是壮族人熟悉的,而且唱词、道白也是壮族的方言土语,听来特感亲切,在音乐唱腔等方面,也来自壮族人所熟悉的本地民歌曲调,令人喜爱。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艺术上,它都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体现出独一无二的地方戏剧艺术特色。

     三、表演的规范性。南路壮剧的人物角色主要有生、旦、净、丑四种,每种人物角色在出场、语言、动作、唱腔、表情等方面都按一定的要求进行表演,而且,对各种曲调的演唱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这些,都使南路壮剧具有相对严谨的规范性。

     四、文字的独创性。南路壮剧剧本的书写一般多用古壮字,有时参杂汉字。古壮字是借用汉字形、音、义按照汉字的构字方法构造而成的,它是壮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劳动实践中总结创造出来的一种文字,在南路壮剧的剧本中有些古壮字是原有的,而有些也是由编剧人员自己创造的。

     五、民族性和传统性。南路壮剧虽然也借鉴了粤剧、邕剧的一些表演方法,但它是经过壮族民间艺人的加工改造,在内容和艺术上都具有靖西壮族的特色,同时它一百多年来在靖西等壮族地区源源不断的流传,成了靖西壮族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之一。

 

 

 

 

 

 

 

 

 

 

 

一、学术研究价值

南路壮剧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自己的角色系统,有自己比较完整的音乐唱腔,有自己的表演程序,有自己经典的剧目系列,这为研究者提供了好多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对研究壮族戏剧艺术提供了许多丰富的素材。

二、文化娱乐价值

南路壮剧是靖西等壮族地区传统的文化艺术,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休闲娱乐,靖西壮族民间的各种节庆活动、农闲娱乐活动等都离不开它,它的休闲功能几乎覆盖靖西的城乡山寨,在没有电影电视的年代,看(演)南路壮剧曾经是靖西等地壮族群众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

 

 

 

 

 

 

 

 

 

 

 

 

 

 

 

 

 

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电视、电脑、录像、KTV等现代传媒手段迅速普及,吸引了大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眼球,至使南路壮剧赖于生存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观看或演出南路壮剧的人逐年减少,现代观念和现代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方式对南路壮剧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以上这些社会客观因素使南路壮剧濒临衰亡。

二、就南路壮剧本身的主观原因而言,技艺传承人日趋老化,一些颇有艺术成就和影响的民间艺人因年事已高相继谢世,而年轻人对壮剧的兴趣相当淡漠,不愿去向他们的老一辈人学习南路壮剧的表演艺术,致使南路壮剧举步维艰,濒危状况相当严重。

 

 

 

 

 

 

 

 

 

 

 

 

 

 

 

 

 

 

 

五、项目管理

 

 

 

 

 

 

 

1、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南路壮剧进行全面普查,初步整理南路壮剧材料,形成静态保护。

2、2007年、2008年春节期间组织全县业余壮剧团进行南路壮剧汇演,形成动态保护。

3、成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南路壮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保护和传承。

4、部份乡镇、社区群众自发组织业余壮剧团,形成民间自发保护和传承。

5、2007、2008、2009年春节期间在县文化休闲广场举办全县民族民间文艺(含南路壮剧)汇演。

 

 

 

 

 

 

 

 

1、2007年县人民政府投入1.5万元对南路壮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保护。

2、2007、2008、2009年春节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投入8万元举办南路壮剧等汇演。

 

 

 

六、保护计划

 

 

 

 

 

 

 

 

 

 

 

 

  

为保护渐趋衰落的南路壮剧,特制定五年保护计划。此计划由靖西县文化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靖西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督导。保护内容要点如下:

(一)静态保护

1.对南路壮剧的历史渊源、生存现状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搜集挖掘整理南路壮剧的相关资料,基本摸清南路壮剧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

2.在普查、登记、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全面反映南路壮剧基本面貌的档案资料数据库,并制定较为具体完备的保护方案,推动南路壮剧的有效传承和发展。

3.进一步深入开展艺术理论研究工作,并把这些研究成果汇编成书。

(二)动态保护

1.建立南路壮剧传承和活动基地,命名一批南路壮剧民间艺术家。

2.举办南路壮剧传承骨干人才培训班,以老带新,在编导、演唱等方面加以培训,聘请老艺人为教师,开展南路壮剧人才的培养和传承工作。

3.举办一年一度的“南路壮剧”文化艺术节,让各个戏班集中汇演,切磋交流演唱技艺,达到共同提高繁荣的目的。

4.通过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经济补贴等方式,提高民间老艺人的社会地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会影响,调动人们保护传承南路壮剧的积极性。

5.结合保护工作的实施开展,大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比较自觉的南路壮剧保护意识。

 

 

 

 

 

 

 

 

 

 

 

 

 

 

 

 

 

 

 

 

 

时  间

 

保护措施

 

预期目标

2009

 

全面普查;收集汇编有关资料;编写南路壮剧教材。

 

 

 

 

 1、完善普查资料整理为主的静态保护基础工作;

  2、全面开展培训工作;

  3、建立南路壮剧传承活动基地,大力培养、扶持、建设南路壮剧人才队伍,加大对南路壮剧的宣传保护力度。

  4、撰写出版《靖西南路壮剧》小册子;

  5、社会对南路壮剧的认知度有大幅度提升。

 

 

 

 

 

 

 

2010

 

整理普查资料;创办业余培训班;举办南路壮剧比赛或南路壮剧知识电视大赛。

 

 

2011

建设南路壮剧保护传承活动基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筹办南路壮剧文化艺术节。

 

 

 

 

2012

 

   南路壮剧保护、培训、传承活动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组织专业人员对南路壮剧进行深入研究。

 

2013

 

 

 

 

 

 

 

 

(1)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南路壮剧保护领导小组。

   (2)设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负责人,文体局具体操作的南路壮剧普查工作队。

   (3)成立一支以有关专家、民间艺人组成的南路壮剧业余培训教师队伍。

   (4)成立南路壮剧协会,以协会为纽带,团结带领各业余戏团正常开展排练演出活动。

   (5)实行招商引资,开发、发展南路壮剧文化产业。

   (6)县政府每年筹集15万元以上的保护经费。

 

 

 

 

 

 

 

 

 

 

            经 费 预 算 及 其 依 据 说 明                   

 

经费预算

依据说明

地方配套资金

总计95万元

  1.开展普查、资料整理、研究工作,每年3万元,5年15万元。

 

 

 

 

 

 

 

 自治区配套:30万元

百色市配套:30万元

靖西县配套:35万元

 

 

 

 

 

 

 

 

 

 

 

 

 

 

 

 

 

 

 

 

 

  2.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每年2万元,5年10万元。

 

 

  3.举办传承骨干培训班和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每年2万元,5年10万元。

  4.培养20名传承人,每年4万元,5年20万元。

 

 

 

  5.建立2个传承基地30万元。

 

 

 

 

 

6.编辑出版《靖西提线木偶戏》图书和学术论文图书10万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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