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7-03-29 11:50:00 点击:10853

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1.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性文件,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计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自治区药品增补目录。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相关政策措施。

(8)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中医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配合开展自治区、百色市部署的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组织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拟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7)协调本系统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8)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1)根据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靖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靖政办发[2015]68号),组建靖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靖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人事与监察股、财务股、规划和信息股、法制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药管理股、保健股)、基本药物与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考核督查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等13个科室。

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含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3个基层预算单位:

行政单位1个,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内设13个职能科室。

33个基层预算单位,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血吸虫病防治站、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市红十字会、新靖中心卫生院、化峒镇卫生院卫生院、同德乡卫生院、湖润镇卫生院、岳圩镇卫生院、壬庄乡卫生院、龙邦镇中心卫生院、安宁乡卫生院、地州乡卫生院、禄峒镇禄峒卫生院、禄峒镇荣劳卫生院、南坡乡卫生院、吞盘乡卫生院、安德镇安德卫生院、安德镇三合卫生院、龙临镇中心卫生院、果乐乡卫生院、新甲乡新圩卫生院、新甲乡大甲卫生院、渠洋镇渠洋卫生院、渠洋镇岜蒙卫生院、魁圩乡中心卫生院、武平镇武平卫生院、武平镇大道卫生院。

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市爱卫办、市民族医药研究所属财政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的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核算。

(2)人员构成情况

1.在职人员:2017年卫生计生部门预算在编人数为1161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参公人员34人,事业在职人数960人,工勤在职人员132人。

2、离休人数375人,聘用编外人员1132人(村医生、村计生专干、计生中心户长等),遗嘱人员38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表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明细表

表十:项目支出表

表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1958.07万元,同比增28778.91元,同比增长66.6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884.73万元,同比增加 26278.14 万元,同比增长 193.12 %。其中:经费拨款39579.03万元,同比增加 26071.44 万元,同比增长 193.01 %;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05.70万元,同比增加 206.70万元,同比增长 208.78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2069.34 万元,同比增加 6547.37 万元,同比增长 25.65 %,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27054.68万元,同比增加 7460.42 万元,同比增长 38.06 %;其他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5014.66万元,同比减少 488.99万元,同比降低8.8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1958.07万元。

基本支出2355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4%,同比增加 3169.14 万元,同比增长 15.54  %;项目支出 48400.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6 %,同比增加 25609.77万元,同比增长 112.36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同比增加 31.05 万元,增长 28.82%。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科目 256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56 %,同比增加 551.16万元,增长 27.4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 68339.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97 %,同比增加 27916.71万元,增长 69.06%。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85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增加 215.99万元,增长 33.87%。

其他支出类科目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64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355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4%,同比增加 3169.14 万元,同比增长 15.54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7805.2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5.58%。同比增加 2944.73 万元,同比增长 19.8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06.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4.46 %。同比增加 507.60 万元,同比增长17.5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345.1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6%。同比减少283.19万元,同比降低10.77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48400.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6 %,同比增加 25609.77万元,同比增长 112.36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10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86%;同比增加 25098.00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490.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6.15%;同比增加 834.41 万元,同比增长5.0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0.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6%;同比减少370.66万元,同比降低37.79%。

对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66.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4%;同比减少52.36万元,同比降低44.12%。

基本建设支出80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6%;同比减少 2023.40 万元,同比降低71.56%。

其他资本性支出4277.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83%。同比增加 2114.78 万元,同比增长97.78%。

其他支出4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0%。同比增加9.00万元,同比增长22.5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98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6.23 万元, 项目支出31228.50万元。

1、 基本支出8656.23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65.71万元,主要为支付局机关及所

属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各项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58.47万元,全部为局机关及所各属全额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根据国家及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111.43万元,主要是用于保证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工会的活动经费支出.

福利费21.45万元;生活补助32.64万元,主要为支付局机关及基层单位遗嘱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666.53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单位干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 项目支出31228.50万元。

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局

机关和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所、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医药卫生学会、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为完成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任务、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新农合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爱卫工作经费、计生工作专项经费、计生政策宣传专项业务费等。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补助支出25040万元。全部为中央及自治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公立医院支出542.58万元。主要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已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的补助资金。

公共卫生支出4765.88万元。主要是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项目资金,包括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专项补助、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等经费。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3.50万元。为中央和自治区下拨的项目资金。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40.54万元。是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避孕药具等项目的支出。

三、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68.1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9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22.00万元 其中:

1、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总数68.15万元,同比减少213.46万元,降低75.80%

2、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8.25万元,同比减少0.20万元,降幅1.08%。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17.90万元。由于行业特殊性,还保留卫生执法用车及急救用车,所以本年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17.9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5、会议费2017年预算支出10.00万元,同比减少2.68万元,降幅21.14%。按照会议管理办法尽量压缩会议时间。

6、培训费2017年预算支出22.00万元,同比减少228.48万元,降低91.22%。增长的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班审批制度,尽量控制培训班的数量,致使培训费预算大幅下降。

 

 

[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