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审批流程图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4-07-16 16:23:16 点击:17266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其中对年满55-59岁由自治区按每人每年720元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待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对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奖励1440元,直至死亡。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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