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经济局政府投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操作规范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4-07-17 17:36:00 点击:1538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投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负责核准不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规范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本县区域内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自然人
六、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请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年4月30日颁布)规定要求,新增“节能评估审查”项的审查,申请企业须提供有关《节能评估审查报告》的材料。
6、属糖业企业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关于增加制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申报材料的通知》(桂政糖业[2008]30号)规定要求,新增发展规划和承诺意见项的审查,申请企业须提供有关《糖料蔗发展规划审查报告》、《蔗区管理承诺意见审查报告》的材料。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5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6-6212277
投诉电话:0776-6222985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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