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靖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
(三)基建项目申报表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受理申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和实行专家评议―→做出项目是否立项决定―→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6222109
九、投诉电话:6228161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窗口首问责任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