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批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4-07-18 09:11:00 点击:15269

1、项目名称: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批
2、实施主体: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审批对象:积压死账社会保险费欠费的企业
4、审批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2010年8月21日公布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
5、审批条件:《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财政厅、审计厅关于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劳社字[2000]213号)规定: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无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停产2年以上的;
(2)无工资分配(含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都已停止发放)连续6个月以上的;
(3)欠费已变成死账并积压3年以上的;
(4)资不抵债、已达到破产条件,但未进入破产程序,已名存实亡的。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
(1)《积压死账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批表》;
(2)《破产企业清偿欠缴社会保险费差额核销审批表》;
(3)核销欠费企业明确台账。
9、审批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11、咨询、投诉电话
(一)本级咨询电话: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0776-6228783
(二)本级投诉电话: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6212389
附件:1、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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