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办事指南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4-08-29 12:49:00 点击:14101

一、办理部门:靖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项目申报单位向规划审批机关需提交规划审批申请报告和本行业专项发展建设规划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规划审批机关初步评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审―→征求公众意见和实行专家评议―→报上级审核。

五、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6222636

九、投诉电话:6212104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窗口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规划审批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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