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我县工商局开展了一次酒类市场专项检查,对城区内的超市、商铺、酒类专卖店进行了集中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白酒、红酒以及散装酒,执法人员认真查验了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出厂产品标识,商品的QS标识、生产日期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大多数超市、酒类专卖店的商品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台账记录都清楚规范,但也有部分专卖店销售的商品,没有办理票证通准入手续。在县城区某食品批发部内,检查人员发现该店经营的“剑南春”酒涉嫌假冒侵权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的“剑南春”酒当场予以查扣。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14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327户,查扣假冒剑南春酒35瓶,案值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