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选派“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校: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选派“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选派“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
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百色市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和“美丽百色·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广泛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 和“美丽百色·清洁乡村”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组织县、乡(镇)党委和政府所属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靖中区市直单位的干部,以及84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28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参与,组成19个工作队和291个工作组,下到全县19个乡镇和282个行政村(街)、9个社区开展工作。现就分级选派 “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和工作组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派工作队
在全县范围分级选派工作队,实行分级包片指导推进活动。在自治区机关单位工作队进驻我县,市直机关单位工作队进驻全县19个乡(镇)的基础上,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全县19个乡(镇),分别由2-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协助自治区、市工作队指导各乡(镇)开展活动。
全县19个乡(镇),由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19个工作分队分别派驻,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活动,每个驻乡(镇)工作分队由成员单位各派1-3人组成,牵头单位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工作分队队长。原则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后援单位作为派驻村所在乡(镇)工作分队的成员单位,并直接进驻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所在村(街)工作。
全县291个村(街、社区),由19个派驻乡(镇)的工作分队成员单位组成291个工作组分别派驻,每个工作分队成员单位直接进驻1-4个行政村(街、社区),确保每个行政村(街、社区)都有工作组进驻,负责指导各村(街、社区)开展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党委、政府还要根据本乡(镇)实际选派1—2名干部进驻行政村(街、社区),配合市、县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工作队人员组成
县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原则上按县处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乡(镇)来确定,共同协助市级工作队指导该乡(镇)开展活动,并直接联系1个行政村(街、社区)(详见附件3)。
县级驻乡(镇)工作分队,人员主要从县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自治区、百色市驻靖西单位中抽调(详见附件4)。
县级驻村(街、社区)工作组,人员分别由工作分队成员单位干部职工、驻村“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乡(镇)挂村(街、社区)干部组成。
县级机关单位(含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名额参照单位编制数确定,原则上编制数10人以下的选派1名,11-20人的选派2名,21-30人的选派3名,31-40人的选派4人,50人以上的选派5人。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县锰矿公司和广西信发铝电公司等重大企业每个选派2-3名。联合组建工作组的单位,可按照几个单位的总编制数(或员工数),相应确定需要抽调的干部职工人数。
三、工作队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各工作(分)队和工作组要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围绕“清洁环境、美化家园、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通过扎实工作,努力使所驻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基层组织明显加强,各项事业明显进步。
(二)主要工作
1.宣传政策。采取调研座谈、宣讲报告、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使工作队(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队、成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队、成为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队;广泛宣传开展清洁环境、美化家园、培育新风、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生产生活新观念;宣传农村筹资筹劳和“以奖代补”政策,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2.走访农户。各工作(分)队和工作组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所驻村(街、社区),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结合开展“双百双千双万服务基层大行动”、“五帮五扶”和“五个一”活动,开展“送温暖”、“结一联五”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走访农户,既要普遍访,也就是全覆盖,家家访到;又要重点访,深入访。还要建立“驻村日记”、“民情日记”和村情档案等制度,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3.整治村庄环境。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重点是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通过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硬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进一步提升生态建设。
4.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长效机制,明确县及乡(镇)的责权,认真落实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正常运转的专门人员及经费。引导农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形成乡风文明长效机制。
5.注重改善民生。各工作(分)队和工作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为民办一批实事好事,集中排查和化解一批群众反复上访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争取扶持政策、筹措项目资金,帮扶所驻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让活动造福人民群众。
四、工作队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队(组)的选派工作,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有高度责任心和较强协调能力,熟悉基层和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工作队(组)。工作队(组)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每季度要到驻村集体办公1-2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统一到驻村听取工作队(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参与驻村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劳动;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要到驻村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至少每半个月要到驻村检查指导一次。工作队(组)派出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资金、项目、技术、智力、信息等方面加大对活动的投入,千方百计为所驻村办好事、办实事。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驻乡(镇)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工作队选派人数安排表要求,要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派驻工作队(组)成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县“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璧庆;电话6228635、传真:6212312)。上报人员时,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任驻村工作分队队长。
(二)严格管理。工作队(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工作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上一级工作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听取下一级工作队的工作情况汇报,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指导,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工作汇报制度,驻村(街、社区)工作组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驻乡(镇)工作队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三)强化保障。工作队和工作组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派出单位要保证所派干部脱产驻村,热枕关注、大力支持其开展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工作队(组)一律吃住在基层,吃住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联系户家中住宿、吃饭,要比照当地物价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不给群众增加负担。各单位、乡(镇)要为工作队(组)驻村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严肃纪律。各级工作队(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要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从简、树好形象,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准搞层层陪同、走马观花,不准高高在上、指手划脚,不准以权谋私、铺张浪费,不准接受基层吃请、收受基层馈赠,不准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
附件:1. “美丽百色·清洁乡村”活动市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安排表(市委、市政府下派)
2. “美丽百色·清洁乡村”活动市驻乡镇工作队安排表(市委、市政府下派)
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