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园·中央尊府住宅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6-12-05 16:27:47 点击:11724

碧园·中央尊府住宅区(一期)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76-6212201(兼传)

三、电子信箱:jxhbj12369@163.com

四、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靖西市新靖镇新华街339号靖西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邮编:533899

五、联系人:梁秀华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7日

 

碧园·中央尊府住宅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碧园·中央尊府住宅区(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靖西德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靖西县中山路西延长线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031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98.42平方米。

项目投资:实际总投资为6000万元,环保投资9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

验收监测单位:南宁市龙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式,雨水经雨水沟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流入市政管道;小区分别设置居民住宅排烟管道和商业用房排烟管道,住宅区和商业区餐饮类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净化后后排入不同的烟道,再排放至高空。

(二)公司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4年9月22日靖西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了《关于碧园·中央尊府住宅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靖环审[2014]57号)

三、环境验收调查结论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二)小区分别设置居民住宅排烟管道和商业用房排烟管道,住宅区和商业区餐饮类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净化后后排入不同的烟道,再排放至高空。

(三)项目场界昼间、夜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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