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靖西县人民政府批准,靖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层数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2015G26 01 |
靖西县城西片区D-1地块 |
12792.68 |
商业用地 |
≤40 |
≤1.2 |
≥35 |
≤4层 |
40 |
200 |
2015G26 02 |
靖西县城西片区D-2地块 |
32030.51 |
商业用地 |
≤40 |
≤1.2 |
≥35 |
≤4层 |
70 |
500 |
2015G26 03 |
靖西县城西片区E地块 |
23247.44 |
商业用地 |
≤40 |
≤1.2 |
≥35 |
≤3层 |
40 |
400 |
2015G26 04 |
靖西县城西片区F地块 |
10806.55 |
住宅用地 |
≤30 |
≤3.5 |
≥30 |
≤40米 |
70 |
200 |
二、出让条件:宗地面积按红线范围内面积出让,建筑退让按建设规划设计要求。
三、宗地条件为现状出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仅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16日到靖西县幸福大道幸福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16日止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6日17时30分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靖西县幸福大道幸福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08时00分至2015年12月18日11时30分;
九、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重新公告或以挂牌文件为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靖西县国土资源局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靖西县城幸福大道幸福广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76-6230655
保证金请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单位: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工行靖西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2110604529219521075
主办单位:靖西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