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靖西市纪委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同时还辖有一个二层机构群众问政投诉中心(阳光问政平台)。作为国家纪检机关,纪委主要的工作职能有: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百色市党委、百色市人民政府、靖西市党委、靖西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其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对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会同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靖西市纪委共有编制人数32人。现在职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工勤编4人,离、退休人员7 人,享受遗属补贴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靖西市纪委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有3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靖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靖西市绩效办、靖西市群众问政投诉中心。
三、纪委监察局专项经费共146.5万元
(一)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共8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的工作。
4.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6.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工作。
7.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预防腐败重要问题及纪检监察工作历史、规律的对策研究,汇总整理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
8.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委局重大工作部署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党风政风监督专项经费共32.5万元,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如下:
按上级纪委要求,将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室、纠风室和效能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责涵盖原来的四个科室,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和县直属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8.负责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三)信访工作专项经费共10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查;对自治区、市纪委信访室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协调督办。
4.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6.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四)案件检查专项经费共58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监督检查联系片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片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片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片区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片区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承担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上级纪委交办和有关领导批示、批转的重要案件及事项的落实情况,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片区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6.承担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县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负责查办案件情况的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
7. 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实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8.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案件审理专项经费共22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2.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3.承办应当由乡科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报市纪委批准的案件。
4.承担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5.承办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6.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7.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专项经费共10万元
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干部培训要求,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培训干部任务的完成。2015年,拟选派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科室主任以及部份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业务培训,并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
(七)会议专项经费6万元
1、召开靖西县第十三届纪委五次全会。
2、召开靖西县2015年纪检监察系统年中工作会议。
3、召开靖西县2015年纪检监察系统年终工作会议。
4、其他会议。
四、群众问政投诉中心专项经费16.8万元
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靖西县群众问政投诉中心,属县纪委监察局管理的二层事业单位,受理和处理公民对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良工作作风行为的投诉,采用现代通信手段为基础,综合电话、网站、传真等多种信息传输交流渠道,形成全方位的便民投诉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方式的行政服务投诉。
五、乡镇纪委专项办公经费19万元
2011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下发《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26号),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水平,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经费,将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乡镇纪委经费不列入纪委监察局预算,年终由财政局将经费下达县纪委。
19个乡镇×1万元/乡镇=19万元。
六、县绩效考评办公室专项经费共17.3万元
(一)绩效考评专项经费13.3万
1、办公耗材2万;
2、对进行数据采集人员业务培训经费1.8万;
3、月、季度、半年跟踪督查经费1万;
4、配合上级部门跟踪督查0.5万;
5、年内至少召开6次会议,需经费2万;
6、年度绩效考评工作10个组50人10辆车,需要经费5万;
7、承接自治区、百色市对我县绩效检查所需经费1万元。
(二)绩效评估中心专项经费
1、评估中心日常办公经费2万;
2、购置办公设备经费2万。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纪委2015年全口径预算数“三公”经费小计27.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
纪委2016年全口径预算数“三公”经费小计27.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与2015年相比没有变动。
中共靖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