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靖西县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原靖西县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靖西县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盘福林 县长
副组长:陆 伟 常务副县长
成 员:何复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忠茂 县监察局局长
韦从谦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 强 县财政局局长
郭 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 杉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孔祥文 县经济局局长
许元星 县教育局局长
甘府攀 县水利局局长
孔祥明 县农业局局长
覃明胜 县林业局局长
吴世献 县卫生局局长
黄 立 县科技局局长
林逵茂 县统计局局长
孙高鹏 县扶贫办主任
张 宏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黄文昌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何楚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钟方遥 新靖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家迅 化峒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 云 同德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大斌 湖润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峰 岳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卡平 壬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农常新 龙邦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京声 安宁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德高 地州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乂铭 禄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瑛 吞盘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良臣 南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凯波 安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农继慧 龙临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 信 果乐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奕 新甲乡人民政府乡长
许利华 武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 荣 魁圩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推进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政策措施,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有关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审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审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韦从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文昌、何楚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组织研究提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指导性意见;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情况,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并提出考核结果;编制和下达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开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和交流培训等工作;承担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下文调整,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2013年1月15日
抄报:百色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