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2017〕8号 关于印发《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7-06-05 11:00:25 点击:20136

中共靖西市委员会  靖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靖中、区、百色直各单位:

《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靖西市委员会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百色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靖西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推进“三大生态”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问题导向、严实导向、问责导向、激励导向,全面梳理影响我市投资环境的主要问题,对照问题提方案、出实招,开门整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和完善我市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2016年度对全市14家企业代表开展投资环境满意度调查,并结合平时调研和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共收集到影响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有干部作风差、投资要素保障不足等五大类问题。经综合分析,决定对已承诺的投资优惠政策或服务未能兑现、涉审中介机构乱收费、高收费、服务垄断,以及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慢作为等18个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全市投资发展环境。

(一)投资要素保障整治。

1.针对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落地难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集中预审,对拟投资企业的实力规模、资信情况、项目的可行性、综合效益、拟选址用地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等,以及用地规模、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预评估。会审评估意见分可行、再议、不可行等三大类,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引进主要依据。对可行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预审评估意见及时办理、限期办结相关手续;对再议项目,经调整后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后重新申请进行评估;对不可行项目,由项目引进单位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市招商促进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委、林业局。

2.针对企业用地供地慢、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主动做好企业用地的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完善土地出让、流转手续,督促做好用地报批材料组织工作。建立挂钩帮扶制度,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用地报批、矿种变更等问题。积极协助企业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3.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体系,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和成本,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及非公经济实体,进一步扩大“惠企贷”规模。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新发展投资集团、百色银监分局靖西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靖西市支行。

4.针对本地技术性人才资源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打造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培训就业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委托式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需要输送人才。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二)涉企服务整治。

5.针对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强化考评监督,规范窗口人员管理,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优化窗口布局,将与企业投资服务密切、办件量多的窗口调整为独立窗口。制定便捷式办事服务指南和窗口服务明白卡。推行网上审批,开展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配合单位:各政务窗口单位。

6.针对重大项目落地慢、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出台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工作方案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精简审批事项和项目前置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坚持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指定专人全过程跟踪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跟进列入市层面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面掌握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委、招商促进局。

7.针对涉审中介机构乱收费、高收费、服务垄断等问题。

整改措施:公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精减中介服务项目,明示中介服务的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及收费标准。设立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信息库,实行随机排队抽取评审机构。推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凡是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中介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审批职能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靖西市支行。

8.针对已承诺的投资优惠政策或服务未能兑现问题。

整改措施:梳理国家、自治区出台优化投资环境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文件,出台我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对近四年来重大开工及已竣工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未能兑现落实优惠政策或服务的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提出兑现承诺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提请研究落实,及时给予承诺兑现。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商务局。

9.针对企业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和回应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企业诉求联动处置机制,完善企业诉求综合受理平台,长期开通投资环境整治热线,集中受理和处置各类企业诉求。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诉求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会诊,及时解决企业难题。开展“企业服务接待日”活动,加大政企沟通。

牵头单位:市招商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绩效办、工商联。

(三)市场秩序整治。

10.针对无照经营、制假售假、霸王条款、限制竞争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全市各类市场、消费场所监管,开展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遏制“霸王条款”问题。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整治,加大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11.针对招投标市场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

12.针对车辆违规违法营运问题。

整改措施:严厉打击“黑车”、“黑的”, 严肃查处出租车拒载、议价、绕道行驶等行为。集中整治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无证驾驶等问题。集中整治火车站、汽车站、长途客车临时下客站等区域的强拉强运、倒客、宰客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残联。

13.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增项增资多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地勘、规划设计、项目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防止建设项目地勘资料不实、项目设计缺项漏项、施工监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增项增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新发展投资集团。

(四)社会环境整治。

14.针对综治维稳、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严厉打击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中介”等现象。加大工业园区、企业周边的“天网”系统建设和维护力度,扩大监控覆盖面。严厉打击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忽视交通安全,随意停车、调头、停放、强行超车、闯红灯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建立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5.针对噪声污染、占道经营、非法广告、路面损毁等城市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商业宣传、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噪声污染行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严厉打击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行为。规划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及时修复城市损毁道路。美化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

16.针对“三废”治理、空气质量差等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强化环境执法,抓好“三废”治理。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非法营运泥头车的治理打击力度,严惩污染路面违法行为,改善空气质量。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

17.针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突出等问题。

整改措施:实行市领导分片包干、组建强有力工作组,针对城区重大项目和主次干道以及景点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依法拆除“两违”建筑,妥善处理历年“三产”用地安置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乡(镇)、景区景点周边规划管理,健全长效化共同巡查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旅游发展委。

(五)干部作风整治。

18.针对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整改措施:集中整治“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空挡问题。严肃查处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摊派、拉赞助、扰乱经济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市场记录备案,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整治干部求稳不求进、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廉而不勤、严而慢为等问题。健全激励机制和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敢想敢干,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干事创业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牵头单位:市纪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从2017年5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评议考核、巩固提升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下旬)。

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发展环境、监督发展环境、参与发展环境建设的热情。各级各部门进行层层动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细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安排好相关整改活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走访调研企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投资者对我市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摸清我市投资环境现状,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对企业提出的诉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自查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投资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重点,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执行、事后有效果。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7月)。

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和分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完善有关工作体制机制,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企业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评议考核阶段(2017年7月下旬)。

各级各部门要对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年中总结,于7月30日前报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单位、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单位的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检查和评议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8月—12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活动成效,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环境发展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年终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领导小组建立研判督办机制,定期召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季度分析会、年中分析会、年终总结会,听取整改汇报,把握工作进展,加强部门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建立“一把手”督办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一把手要对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分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各责任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快速查处重点投诉案件。

(三)督查问责,促进整改。市整治年活动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简报信息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影响投资环境的严肃问责。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的意义、举措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对重点领域整治活动进行追踪报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投资环境整治,营造共创良好投资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靖西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百色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推进“三大生态”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恒钦 百色市委常委、靖西市委书记

        郝玉松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廖长安 市委副书记

        陆保亿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旭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谌宏军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兰爱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农丰供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黄振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骥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黄  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建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闭鸿飞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覃  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良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庆文  市政协副主席

卢吉宁  市人民法院院长

黎锦云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光晨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潘国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涉铝办主任

梁   辉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农继慧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李  峰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李  伟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陈向荣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凌明升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林忠茂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  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乾霖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许凤敏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副主席、市对台办主任(兼)

朱  宇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逵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孔祥文  市财政局局长

黄作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大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家贵  市统计局局长

李  俊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李必耀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梁  冰  市教育局局长

文善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朝明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林京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国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潘承虎  市林业局局长

黄绍新  市司法局局长

邓  岩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文新  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甘府攀  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农怀丰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谭敏忠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潘国胜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兼)

许正宗  国家统计局靖西调查队队长

刘桂武  中国人民银行靖西市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保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陆保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兰爱、林良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投资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和舆论宣传等,对各乡(镇)、各单位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组由市委督查室牵头成立。职责是负责对整治年活动各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职责是宣传靖西市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参照成立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制定本乡(镇)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处理投资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涉及整治的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园区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子方案。

 

 

中共靖西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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