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13〕13号 关于表彰政务服务工作“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3-08-08 11:18:34 点击:14513

靖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靖西县政务服务工作
“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2年,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以“廉政、公开、高效、便民”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审批机制,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了一批先进窗口和服务标兵,充分展示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争先创优,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授予公安局窗口等6个“红旗窗口”称号,授予陈  琨等14名工作人员“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窗口和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优化靖西县政务服务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靖西县政务服务工作“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3年4月1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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