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7-03-20 11:49:52 点击:1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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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靖西市司法局(局、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辖区内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办公设备、办公用房等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积极开展关工委的关爱工作,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和帮教;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尝试实行恢复性社区矫正方式,进一步发挥区矫正服务管理教育中心的龙头作用。加大对矫正对象的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能力,完善社区矫正严管类对象的监控、管制措施,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到2016年11月30日止,市司法局共监管226名社区矫正对象服刑人员。

加强帮教安置过渡性基地建设。通过鼓励自主创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拓展安置渠道。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提档升级。实现“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发展高效的法律服务业。围绕法律服务业为我市经济持续发展这一着力点,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一是继续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深化民生工作站工作,为政府出台经济政策、实施重点工程提供法律论证、决策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大力发展非诉讼业务,进一步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新领域、新品牌。构建以一定专业规模的律师所为龙头,以中、小型专业、特色所为骨干的我市法律服务业格局。

4、继续推进公证质量建设。一是加快公证处规范化达标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两个公证处的合并,抓好公证行业的窗口形象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以良好的社会形象服务于全市人民。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拓展业务的能力,确保公证机构能持续、有序的发展。三是积极参与为弱势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使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提高,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得以树立,公证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提高全市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以靖西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突出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市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黄  忠    电话:0776-6212198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文电、机要、会务、财务经费、政府采购、物资装备和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外事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   股长:巴耀文   电话:0776-6221149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检查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导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靖西市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与律师管理股   股长:沈  洋   电话:0776-6211897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和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业务、律师、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局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四)基层工作股   股长:侬其哲   电话:0776-6221148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矫正帮教工作股   股长:黄明昌   电话:0776-6212900

组织实施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参与辖区内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预算编制都含19个基层司法所(派驻乡镇),即(1)靖西市司法局新靖司法所,(2)靖西市司法局化峒司法所,(3)靖西市司法局湖润司法所,(4)靖西市司法局岳圩司法所,(5)靖西市司法局壬庄司法所,(6)靖西市司法局龙邦司法所,(7)靖西市司法局吞盘司法所,(8)靖西市司法局安宁司法所,(9)靖西市司法局地州司法所,(10)靖西市司法局禄峒司法所,(11)靖西市司法局南坡司法所,(12)靖西市司法局安德司法所,(13)靖西市司法局龙临司法所,(14)靖西市司法局果乐司法所,(15)靖西市司法局新甲司法所,(16)靖西市司法局武平司法所,(17)靖西市司法局同德司法所,(18)靖西市司法局渠洋司法所,(19)靖西市司法局魁圩司法所。

3、编制情况

本局人员编制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1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数3人),局机关编制20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新靖司法所4人,新甲司法所3人 ,其他所每所均为2人。本单位现实有在职人员98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65人(含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司法所),协管员22名(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人(编外人员),自聘人员4人(公证处)。另有离退休人员19人,遗嘱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司法局(局、办)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96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38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61.0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6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38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4人,调进2人,新录公务员3人,退休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特别是在职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计97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38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4人,其中调进2人,新录公务员3人,退休1人,使之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但增长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的增加。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14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其中调进2人,新录公务员3人,退休1人,使之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但增长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48.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83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41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27.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8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4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61.02万元,支出总预算为972.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1.38万元和72.38万元,分别增长6.39%和7.4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7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38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司法)支出66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5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和人员的增加随之增长。。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支出9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万元,下降9.14%,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27.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5.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59万元。

五、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4.70万元,其中:(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办案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案经费支出;(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购买业务办案所需要的装备;(三)“12.04”国家宪法日暨“七五”普法启动宣传活动经费11.40万元,主要用于在每年12月4日前后进行有关法制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和法制宣传栏及其他法制宣传内容)等支出;(四)自治区补助地方社区矫正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社区犯罪服刑人员业务工作中支出的费用;(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10.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及我市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经费。(六)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派出律师对适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进行法律援助办案所需要的经费;(六)社区矫正地方配套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社区犯罪服刑人员业务工作中支出的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无收入和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7.50万元,比2016年增加6.00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4人。

    八、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90%;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10%。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8.90万元。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9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维护本单位8辆执法执勤办案业务用车和26辆执法执勤业务用摩托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日常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接待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指导工作及其他单位(如监狱及戒毒所,其他区县市司法局)开展业务等的支出,估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 69次,15人次1 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支出数进行对比持平。。

(二)会议费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召开会议所需费用。

(三)培训费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所需费用。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0.78万元,其中:货物10.78万元,主要是采购法律宣传单及法律宣传书籍等。

 

 

 

                              靖西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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