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7-07-13 08:31:44 点击:7046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7号)精神,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3天,公示期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被安置在我市公益性岗位工作。

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人员

类别

登记失业时间

所在地

杨爱芬

1969.11

初中

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014.5.20

文化小区25号

黄露华

1972.3

高中

城镇低保家庭失业人员

2013.4.18

文化小区31号

黄春桃

1973.11

初中

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016.7.1

金山一小区36号

黄小兰

1974.10

初中

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012.8.7

学前街264号

如认为以上人员中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时要有具体事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反映电话:0776-6212389

邮寄地址:广西靖西市城东路846-9号

邮政编码:533899

 

                    靖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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