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内各企业: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靖西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靖安委发〔2013〕18号),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县内各企业,要按要求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10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为及时完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补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截止2013年6月30日,还有个别乡(镇)、部门和企业没有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尚未报送的单位于本月10日前补报。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靖安委发〔2013〕18号文件要求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扬成绩,为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今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理清思路。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请务必于7月10日前上报,以便县安委办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和县人民政府。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总结及活动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评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按照要求向县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上报的单位,年底安全生产履职考评该项内容不得分。
2、各单位上报的所有材料,要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报送县安委办。电话:6221328(兼传真),电子邮箱:jxaj1328@163.com。
靖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