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5-12-26 23:56:41 点击:14706

 

中国共产党靖西市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少数民族干部

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我市少数民族干部的能力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加快民族事业发展,市委组织部、市民族事务局定于12月下旬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2015年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为做好本次培训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共2天)

(二)培训地点:中共靖西市委党校新校区。

二、培训对象

(一)各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少数民族民族工作业务骨干,共56人,(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市民族局全体干部职工10人;市委党校教职工14人。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和撰写心得体会等。

(二)培训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当前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工作中少数民族干部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要求以及“讲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

四、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及名额分配(附件1)选派学员,优先安排本单位工作积极性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参加,2015年已参加市本级及以上各类培训的同志原则上不再选派。

(二)请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填写好《2015年靖西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回执表》(附件2)于12月22日前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民族事务局办公室,并将回执表电子版发送到市民族局邮箱:jxmz8828@163.com

(三)请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通知本单位参训学员于12月24日下午4:30到市委党校报到。

(四)本期培训班的授课费、食宿费、资料费等费用支出由市民族事务局从年度民族工作经费中解决,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五)参训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由学员所在单位书面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族局请假。未尽事宜,请与市民族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28828(传真)。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参训学员报名表

 

中共靖西市委组织部

                              靖西市民族事务局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1

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人 数

单 位

人 数

一、市直单位

37

市民政局

1

市委办公室

1

市文广局

1

市政府办公室

1

市公安边防大队

1

市纪委监察局

1

市卫计局

1

市委组织部

1

市国土资源局

1

市委宣传部

1

市市政管理局

1

市委统战部

1

市旅发委

1

市委政法委

1

市环保局

1

市公安局

1

市质监局

1

市财政局

1

市食药监局

1

    市县发改局

1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1

市扶贫办

1

市边防办

1

市人社局

1

市民语办

1

市住建局

1

市农业局

1

市教育局

1

市水利局

1

市交通局

1

市林业局

1

市商务局

1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1

市妇联

1

    市移民局

1

市团委

1

市经济局

1

二、各乡镇

19

新靖镇、化峒镇、同德乡、湖润镇、岳圩镇、壬庄乡、龙邦镇、安宁乡、地州乡、禄峒镇、吞盘乡、南坡乡、安德镇、龙临镇、果乐乡、新甲乡、武平镇、渠洋镇、魁圩乡等19个乡镇各1名。

 

附件2

 

学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5年12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是否安

排住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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