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民族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6-06-03 18:05:48 点击:11103

 

靖西县民族事务局

2015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靖西县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组织或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四)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拟定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组织调查研究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五)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分配,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六)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承办相应事务。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七)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八)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九)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识。

(十)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的涉外事宜。

(十一)管理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变更工作。

(十二)加强对全县民族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各乡镇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西县民族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 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股

第二部分: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县民族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77.1万元

(二)支出总计13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7万元、项目支出1294.0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5.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民族工作经费13.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12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1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说明

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83.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干部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和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遗属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与2014年保持一致。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2016/0603/2016060306064124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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