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6-03-09 16:00:00 点击:14008

    

 

第一部分:靖西市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靖西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

表五:政府性基金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靖西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靖西市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审查修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呈报百色市人民政府的备案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

(三)负责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研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承办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调查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五)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具体办理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六)负责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并对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

(七)协调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进行指导。

(八)参与市人民政府对外招商合作意向书、重大项目合同书的拟订审查。

(九)对市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现行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十)参与协调处理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法律事务。

(十一)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民事、经济应诉案件及相关行政复议、仲裁事务。

(十二)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必要的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对全市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事项。(十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案件和有关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理决定草案的审查工作。

(十五)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处理;对行政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

(十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一)靖西市法制办公室

  (二)靖西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三)靖西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第二部分:靖西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84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收入96.84万元。

   (二)支出总计96.8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83.4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医疗卫生2.08万,住房保障支出4.01万。2016年因增加聘请法律顾问经费及新招入公务员,支出总额上有较大增长。

  (三)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48.03万,主要用于本办干部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各项定额工作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项目专项支出40万,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聘请经费、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件、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考核等5项工作经费,其中法律顾问经费为新增项目,支出32万,其他4项占8万。项目专项经费跟去年相比增加了8倍。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自2016参加公车改革之后,我办无公务用车, 因此“三公”经费的支出为0。

第三部分:靖西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靖西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见以下附件: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2016/1203/20161203065309807.xls

 

 

 

 

 

 

 

[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