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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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中药与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统称特殊药品),发布本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八)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的初审工作;协助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工作。
(九)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监测。
(十一)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协助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5.5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074.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0.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23.0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0.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2.71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0.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7.6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69.29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5.83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412.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7万元,项目支出293.20万元。
- 基本支出429.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0.04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49.83万元。
项目支出293.2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2.71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0.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7.6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9.46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5.83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21万元、津贴补贴113.91万元、奖金9.30万元、绩效工资2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8万元。
公用经费125.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1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5.25万元、维修(护)费3.41万元、租赁费0.13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奖励金9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我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06万元,平均每辆 1.69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6次,人次125次,其中:
-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