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参加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市人防办工作部署,自治区将于2015年9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为做好我县参加全区统一试鸣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按照自治区、百色市的统一部署,试鸣活动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30—10:45进行。
二、试鸣程序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试鸣时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1. 预先警报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
三、有关要求
试鸣期间,请县城区全体公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规定,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靖西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