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7-05-05 16:29:45 点击:7708

各村(街)民委、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7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且极易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各村(街)、各企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街)、各企业、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打非治违”等工作,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要充分发挥矿山等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一)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排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浸坝事故发生。

(二)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三)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受到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要及时将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制定及时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各村(街)、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通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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