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发〔2016〕6号
中共吞盘乡委员会 吞盘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吞盘乡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街)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对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的重要批示以及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入推进我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中共靖西市委员会办公室、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靖西市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靖办通[2016]9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彭清华书记对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的批示及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关于边境口岸执法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市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的突出问题,集中围绕边境口岸联检部门在通关工作中暗箱操作、边境口岸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以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子女参与走私、护私、放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刹住不良歪风,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国门形象,净化开放环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边境口岸联检部门在通关工作中暗箱操作的问题。重点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边检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在货物通关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收取“好处费”损害国家形象等问题。
(二)边境口岸执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重点是边境口岸执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向货物代理公司、代理人、装卸队、货物运输车主及在报检、通关、征税等环节收取“好处费”和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三)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走私、护私、放私的问题。重点是边境口岸联检部门及各设卡点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走私、护私、放私以及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是有关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对专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严不实以及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不力,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等问题。
三、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吞盘乡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奕 乡党委书记
黄 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学宇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曾 敏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隆振吉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玉梅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健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炳顺 乡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陆华电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农京杭 乡人大副主席
许 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梁方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谢长明 孟麻边防派出所所长
许进强 乡党政办副主任、监察室主任
农盛林 乡边境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玉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进强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乡纪委、监察室牵头,组织派出所、乡边防办、边境村(街)“两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乡纪委、监察室要加大对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视不同情况加以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吞盘乡委员会
吞盘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中共吞盘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