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发〔2016〕61号
龙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近期我区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做好我镇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整治,根据靖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靖安委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9 月 15 日,在全镇组织开展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龙临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龙临镇开展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根据靖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靖安委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针对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特殊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全镇不发生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目标,维护全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15 日。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整治。各村(街)、各单位要集中排查治理本村(街)、本单位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村民自建房的楼道、楼梯间、门厅内的电动车,坚决清除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彻底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集体公寓、群租房等居民密集场所,要予以重点整治。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和“三清三查”工作。各村(街)及各相关单位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以及居(村)民楼院的网格化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三查三清”活动(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清理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交通工具违规存放问题,清理管道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镇派出所牵头,安监站、交通站、工商所、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建立隐患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抄告制度,紧盯电动车经销商、改装商以及充电器、电池等电动车配件,集中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大力推广建设电动车棚、智能充电桩以及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大力推进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桩建设,对于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设的,要统一划分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区域、单位要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等技防手段,加强火灾防范。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广泛张贴《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见附件 3),张贴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等电动车停放场所和醒目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街),镇直各单位务必高度视,将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对本辖区火灾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
(二)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镇安监站、镇派出所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长效管理,避免电动车违法违规现象反弹。
(三)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力度。各村(街),镇直各单位应组织开展针对性联合演练,提高有可能因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当前火灾特点,着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及时总结。并于 9 月 15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至镇安委办。联系电话:6420005,传真:[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