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德镇委员会 安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德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偏高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6-09-26 17:42:27 点击:9105

 

 

                                                                      中共安德镇委员会  安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德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偏高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街)党(总)支部,村(街)民委,镇直各单位,医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确保我镇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依据国家、自治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有章可循。采取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措施,严肃查处“两非”违法行为,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落实好出台的综合治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B超检查制度、孕妇终止妊娠批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公示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孕情调查追究责任制度、计划生育证年检制度等九项制度。

(二)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制度。

1、平时督查制度。把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人口目标督查内容,强化平时督查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果。

2、重点督查制度。一年开展二次,重点督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到位情况和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幅度、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等。

(三)宣传工作制度。

以强化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入手,突破“两非”行为的隐蔽性,以“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为为重点,制作丰富多彩的宣传品,在醒目的地方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和每个村不少于两条标语,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综合治理出生性比比偏高问题的宣传活动,宣传出生性别比失衡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擅自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人共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查处“两非”案例,引导群众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建立孕期全程监控服务制度。

加强同卫生部门的密切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孕期全程监控服务制度,为育龄妇女提供孕前指导、孕中服务、阐释新法接生、产后随访等服务,有效制止“两非”和溺弃女婴行为的发生。

1、孕前管理服务制度。对领取结婚证的人员,坚定生于意向书和不作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流引产等内容的孕情服务合同;把新婚生育、已生育一女孩的人群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未婚同居育龄女青年,由村(居)计生专干及乡镇计生办、服务站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孕产期管理服务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人员,要建立孕产妇女保健登记卡,开展孕期保健服务,产前保健服务不少于5次,产时住院分娩或新法接生,婴儿出生至42天不少于3次访视,怀孕期间严防人工终止孕娠。

3、分娩制度。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动员并护送到有条件接生的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确因困难不能住院分娩的必须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有资质的医生、或经过培训取得执业证的村(居)妇幼保健员为其接生,严禁到个体诊所分娩。对住院分娩的产妇,实行限价收费。合作医疗报销等优惠。

4、出生登记制度。婴儿出生后,为其接生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家庭接生的医务人员,妇幼保健人员要对产妇夫妻姓名、详细地址、孩次和婴儿出生时间、地点、性别等情况详细登记,于3日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口计生部门报告,乡镇和卫计部门或服务站接到报告后7日内及时进行访视和核对生育情况。

5、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对出生婴儿死亡的,要进行个案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填写死因,填写死因调查报告单,出具死亡证明。镇计生办、服务站每季度进行一次婴儿死亡补漏调查,写出婴儿调查报告。

6、统计监测上报制度。每月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集计生办、服务站、卫生院相关单位和统计员、村(居)计生专干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结婚登记、孕期保健、出生地点、出生日期、性别、终止妊娠、婴儿死亡、出生缺陷等环节进行信息通报,并填报相关报表送所在市卫计局。

7、问责制。对假报、瞒报漏报或错报出生婴儿和婴儿死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工作力度不大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

(五)信息反馈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镇定期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信息每月20日前向市人口计生局报送。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措施、宣传工作、案件查处、工作经验、打击“两非”即溺弃女婴行为的情况、“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措施等。

2、报表报送制度。镇每月5日前向市卫计局《出生人口性比出生、引产、死亡月报表》及孕产妇产期全程监控服务体系报表。

(六)建立完善打击“两非”及溺弃女婴集中整治制度。

1、集中整治活动制度。坚持每季开展一次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卫计、药监、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两非”及溺弃女婴行为整治活动,并将本季度集中整治活动情况于季末(3、6、9、12)15日前报市卫计局。

2、打击溺弃女婴制度。将打击溺弃女婴纳入综合治理目标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对溺弃女婴的案件严肃查处,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在信息交流、交叉检查方面加大力度。

(七)建立联络员制度。

市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兼)职办公人员和联络员,负责横向、纵向工作联络。

(八)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市在同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经费,以保障此工作顺利实施。

(九)建立完善考核和奖励制度。

1、考核制度。一是继续把性别比治理纳入镇卫计工作党政线、计生线目标,同时纳入镇综合目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二是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形式和内容,从单纯注重考核数据、考核结果向注重管理过程、管理质量转变,主要考核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工作力度和进展幅度、违法案件的处理、宣传教育情况等。三是科学制定考核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各级党政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四是坚持随到随查、随时考核,随时通报,随时整改的考核方式,严格考核,保证考核工作真实有效。

2、查处案件制度。严查“两非”及溺弃女婴的案件,查处案件要有立案报告、调查笔录、处罚决定、结案报告,规范装订案件卷宗等。

3、奖励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二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中共安德镇委员会

安德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安德镇委员会                      2016年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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