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政发〔2017〕2号
魁圩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街)民委、乡直各单位:
2016年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分别是:
12月24日13时许,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炸,已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1余户居民房屋受损。据初步调查,爆炸因村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
12月24日15时许,山东省德州市城区黄河镇九龙庙村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据初步调查,爆炸因村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决定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分析,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科学制定消除、治理隐患的措施,及时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魁圩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行动的指挥、部署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恩飘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黎朝英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农 新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婧茹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林 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黎双梅 乡安全助理
李 才 乡林业站站长
许永良 乡国土所所长
胡瑞茵 乡文化广播电视站站长
黄含当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胜林 魁圩派出所负责人
黄 镔 魁圩食药监所负责人
各村(街)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朝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
三、整治方式
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全面的排查整治,建立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治责任人、职责和整治时间。
四、整治内容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是否售卖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2.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存在超许可品种范围经营现象。
4.是否存在超核定药量存放现象。
5.是否存在擅自移动零售点位置,不按照规定地点摆卖。
6.安全通道、零售场所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烟花爆竹运输
烟花爆竹运输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是否按规定向运达地县级公安部门申办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随车携带;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6日-1月15日
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召开会议,安排布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5月1日
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二)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此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结合烟花爆竹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检查表,有效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结合实际,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确保工作措施坚决有力。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隐患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对在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联合执法,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
魁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魁圩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