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6-03-15 16:20:00 点击:16457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靖西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

表五:政府性基金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靖西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性、技术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拟订本市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调查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本辖区内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工作;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靖西市生态市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二)靖西市环境监察大队

   (三)靖西市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1.63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81.63万元

   (二)支出总计28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财政事务)5.2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7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234.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34.06万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5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3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应急费用)10万元、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2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防治2万元、生态乡村文明建设3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60万元(其中生态功能区检测费55万元、靖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工作经费5万元)、环境执法监察7万元、减排专项支出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说明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181.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0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干部职工的工资性支出、临时聘用专业人员工资和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遗属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比去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动。 

 

附件: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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