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日山以公诉人身份,对一起特大贪污案出庭支持公诉。此案公开审理宣判,经审理,西林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从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庭审之余还对旁听的全县各单位5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教育旁听人员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此为戒,时刻敲响预防犯罪的警钟,不要重蹈覆辙。整个庭审过程指控犯罪有力有据,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表示不再上诉。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在一线办案,是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不仅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也获得了群众广泛关注与点赞。检察官员额制实施以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改革精神,入额院领导率先办案作示范,贯彻司法责任不走样、亲自落实办案不偏离。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将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分别编入不同办案团队,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成为新常态,促进检察官真正回归职业定位。
据案管部门统计,自2017年1月,司法体制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运行以来,该院入员额检察官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总数20件。领导干部能够加强司法参与性,推动检察职能的履行,不仅有利于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而且有助于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影响力。
责任编辑:田仁艳 编审:黄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