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7-03-27 08:04:08 点击:3892

关于2017年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分配入住任务未完成”问题。
  截至2017年3月27日我县未完成分配入住145套(五山乡政府公租房已整改并分配入住4套)。未完成任务的原因一是因为县城民族希望中学成立后,雷平中学等乡镇中小学很多老师转调民族希望中学,剩下的老师大部分不愿搬迁而是住校内旧宿舍楼,只有新入职的符合条件的老师才入住到新建的公租房。二是我县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拟将综合食品厂廉租房的部分房源与其旁边建设的呗侬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相配套,优先安排在呗侬创业园务工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入住(分配入住名单已经完成公示),因创业园今年4月以后企业方能入驻,因此剩余的60套综合食品厂廉租住房将在4月底完成分配入住。
  我县将加快整改,尽快将未完成分配入住任务的公租房、廉租房分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

2.关于“不及时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258.66万元”问题。
  2017年3月6日我县提供给审计组实际竣工户数为1184户,但由于2017年3月7日我县核查发现有1户购买有汽车,从而核减了该户申请的2016年危改名额,因此符合2016年危改条件并竣工的共有1183户。根据2016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应发已竣工的1183户危房改造补助共计2519.28万元。
  审计组指出问题后,我县已于2017年2月28日前给危房改造补助材料收集齐全的相关乡镇下拨危改补助资金829.4万元,剩1428.48万元未支付的款项已经正在审核拨付中。造成未能及时发放的原因主要是大多数农户是临近2016年年底前才竣工,材料没能及时收集完善报送。

3.关于“部分安居工程竣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
  我县已于2017年3月27日前为所有项目办理了竣工备案。

4.关于“2户不符合条件农户违规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待遇”问题。
  2017年3月24日,我县已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春艳、蒙惠文两户办理了退房手续,完成了该问题的整改。

5.关于“5户农户重复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2017年3月16日,我县对重复领取补助款的农户下达了《关于取消农户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的决定书》,要求涉及的农户按限期退回补助资金,退回资金按程序上缴乡镇财政所,资金使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管理。

6.关于“10户在保人员虚报财产情况骗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问题。
  我县已于2017年2月20日停发这10户的2016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并取消他们享受资格。完成了该问题的整改。

7.关于“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

截止2017年2月28日,我县已竣工交付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共有1068,其中1052套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采取货币化安置购买五山选矿厂16套安置的有证书),主要原因是我县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工程项目建设所用土地均为国有划拨,在成立不动产管理局及实行房产与地产合一的政策后,上级对此类土地如何分割并办理土地出让还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与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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