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那坡县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 乡 ( 镇 ) 人民政府、县直 各 相关 单位 :
为 贯 彻落实 县 委 、县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 文 明建设的有关要求 , 深入推进 “ 十三五”时期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桂事管发〔2016〕45号),百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百机管〔2017〕7号),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那坡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8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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