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任务
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桂政发[2016]5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强县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1.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大对我县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以提升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着力点,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品牌竞争力。(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科技局、环保局、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局;主要配合单位: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粮食局、畜牧局)
3.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围绕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机械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发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建立完善业务标准规范,提升新业态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
(二)全面提升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加强建筑市场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标准化控制。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注重传承民族文化和彰显地域特色,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化过程管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推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技术为重点,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节能效率。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技术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主要配合单位: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
(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培育一批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金融办)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县旅游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计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
(四)全面提升人居质量
1.大力推进“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加强城镇综合交通规划和实施,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动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镇道路、地下管线、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养老、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实施“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道路、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绿化美化、电力电信、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传承历史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升乡土建设特色,延续乡土气息。(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市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局、安监局)
2.深入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减少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明显改善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河流水库水质,推进城镇内河、乡村河沟等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城镇黑臭水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严格保护天然林,提高公益林生态保护功能质量,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加强城镇森林、湿地、绿道和郊野公园等生态设施建设,发展园林县城,打造绿色村屯,提高宜居指数。(牵头单位:县环保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市政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统计局)
二、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一)加强品牌培育
1.支持骨干企业创建更多具有全区乃至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自主品牌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注册国际商标。(牵头单位:县工商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建立以“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品牌。(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食药监局)
3.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鼓励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鼓励创建生态原产地保护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和提升一批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的食品、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食药监局)
4.加强建筑产业建设,着力提升发展建筑产业品牌。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充分开发“一河两洞三山”资源,打造百里鉴河山水画廊和百里红叶生态旅游长廊,提升全县人居质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主要配合单位: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财政局、质监局)
5.支持我县服务企业建设,培育1-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主要配合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
(二)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和激励
1.积极参与国内标准制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助推我县品牌无形资产增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积极打造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营运、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服务。(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统计局)
2.组织品牌产品、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区内外相关展览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县商务局;主要配合单位:宣传部,经贸局、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
3.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工商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统计局)
4.加强和推进县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主席质量奖、广西服务业品牌等各种政府质量奖励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对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励(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设立)、自治区级和市级质量奖励的相关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实施标准提升工程
(一)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
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积极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抓好现代物流业、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畜牧局)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点对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应用,加速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乡发展。(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统计局)
四、实施质量技术支撑工程
(一)以创新驱动推动质量升级
1.依托国家、自治区技术创新工程、科技发展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视质量管理创新,充分调动企业的创造积极性,注重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加强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夯实以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
(二)加强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工业计量管理水平、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
2.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资质认定,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鼓励和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县质监局;主要配合单位: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畜牧局)
五、实施质量治理工程
(一)加强质量监管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交易等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质监局、食药监局,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建立健全社会质量共治责任体系
1.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建立质量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组织质量专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培训。(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建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调解、公益诉讼等形式对商品及服务质量进行社会监督,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有效处理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健全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的等级评价、使用,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发布机制建设,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带头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提倡优质优价,优价加分。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一)建设质量人才队伍
1.完善质量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人才培养体制,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管理、技能教育培训,加快提升企业家的质量战略能力,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质量战略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以质量求生存的意识,树立靠质量促发展的理念。加强质量监管队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精简、统一、权威、高效的质量监管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建设县质量人才基地,完善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自治区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构建质量文化体系
1.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宣传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先进案例和各行业领域的质量工作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县经贸局;主要配合单位:发改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质监局、文广局、食药监局)
2.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提炼并践行质量精神,建立有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发展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深化质量体制机制改革
(一)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管理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牵头单位:县审改办;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引入质量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和提供第三方服务事务所。全面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政府向市场购买检测服务力度,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组建一批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逐步从抓微观质量向抓宏观质量转变、从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受领任务,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其他部门抓好落实;未明确列入分工方案的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自身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各部门要着力开展工作,县质量强县办每年形成质量强县战略推进落实情况工作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1.德保县质量强县战略近期目标分解表
2.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1
德保县质量强县战略近期目标分解表
序号 |
主要目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到2020年,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0%,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抽验覆盖率达100%;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
县经贸局 |
县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 |
2 |
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 |
县农业局 |
县林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粮食局、畜牧局 |
3 |
到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大中型一次验收合格率大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
县住建局 |
县交通局、水利局 |
4 |
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以上。 |
县发改局 |
县经贸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金融办、邮政管理局、银监办 |
序号 |
主要目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5 |
到2020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1.5%;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4. 9%。 |
环保局 |
县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 |
6 |
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2.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 |
市政局 |
县发改局、住建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 |
7 |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 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制定国家标准1项、地方标准2项。 |
质监局 |
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畜牧局 |
8 |
到2020年,推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点1个、旅游标准化示范点1个,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乡发展。 |
质监局 |
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 |
附件2
德保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名单
德保县委宣传部,绩效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市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法制办、畜牧局、金融办、民政局。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