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德保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
组 长:陆兰碧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军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傅广才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黄立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少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许宜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新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 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建宁 县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奇弟 县水利局局长
农修杰 县银发公司总经理
黄翠美 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成聪 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海浪 东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政局,负责全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日常工作,由县市政局局长黄建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德保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足荣镇、敬德镇、东凌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前竣工验收并试运行。
(一)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
(二)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指导和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县银发公司负责向农发行申请专项建设资金,确保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顺利推进。
(四)县住建局负责办理足荣镇、敬德镇、东凌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五)县国土局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足荣镇、敬德镇、东凌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
(六)县水利局负责足荣镇、敬德镇、东凌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污水排水口论证审批工作。
(七)县市政局负责积极推进项目招投前期工作;负责进行管网线路踩点,协调相关部门及当地镇政府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负责督查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并做好项目进度汇报工作(每周报一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通过验收。
(八)足荣镇、敬德镇、东凌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管网走向路径(街道、道路、农田等)开挖涉及的纠纷问题,并安排专门人员全程驻点调解管道铺设推进的相关事项,确保管网污水铺设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协调提供国防光缆图纸或告知污水管网经过区域的国防光缆的走向,确保国防光缆相关设施不因镇级污水处理项目管网铺设工作而受到影响。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