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7日在乐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乐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陆 海
各位代表:
我受乐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们、朋友们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乐业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强县、文化名县”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增强党的观念,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各项工作中注重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把县委的主张和决策转化为全
县人民的意志和共同意愿,以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地全面发展。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对《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14个议案认真进行审议、分析,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保障重大决策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干部,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通过依法任免及严格的任免程序,有效的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人民的意志,进一步提高了受任命人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监督实效上有新突破。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注重在事关我县发展大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劳动合同法》、《森林法》等5个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并配合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广西中草药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及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督查,增强了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创三城”、乡镇综合整治、教育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工作视察,对库区水产养殖、砂糖桔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专题工作调研。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6次共300余人次的代表视察及5次专题调研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代表们了解了有关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及时就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监督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与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认真听取“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工作询问活动。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及自治区预算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5项工作报告;组织听取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27个岗位有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为促进我县有机农业产业的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对我县在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活动。开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政府和职能部门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的履职情况报告以及专项工作询问活动,改进了人大监督的方式,丰富了监督的内容,提高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组织开展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工作。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把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主动与县绩效办对接,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并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强化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既维护了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热情与积极性,又促使“一府两院”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较好的落实,推进了各项问题的解决。
三、树立大局观念,全力参与中心工作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着眼于县委重大决策、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全力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按照县委的安排,积极参与各自联系的工业、农业、城建、交通、旅游开发和科教文卫等工作,推进了所联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大机关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民生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献计献策,捐物捐钱出力,组织引导联系点群众抓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使人大联系的乡、村生产、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四、切实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努力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抓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共举办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知识和能力培训12次,参训人员达380余人,提高了人大代表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二是加强人大代表履职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发展产业“先锋行”活动。扶持和培育了王有林、黄颖念、周干林、黄炳证、黄燕等一批带头发展产业、组织群众创业致富的县人大代表的先进典型,较好地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四是试点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作履职情况报告活动。在八个乡镇共九个选区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既让广大选民了解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又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责任感。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坚定、求真务实、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还组织人大系统干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机构学习培训50人次。通过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二)多措并举,狠抓作风建设。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遵守《乐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乐业县人民代表大会主任会议制度》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人大宣传,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报道我县人大工作、基层人大及人大代表活动情况及人大代表先进典型等。一年来,共在自治区、市各种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30余篇,极大地提升了我县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的形象,较好的促进了我县人大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乡两级人大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各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县政协、社会各界和老同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人大常委会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督促落实决议决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将认真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也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更加积极地履行法定职责,更加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深化改革大局、科学发展大局,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乐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准确把握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服务大局,务实为民,依法履行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以正能量推动乐业全面建设发展,为实现“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强县、文化名县”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定政治方向,推进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将更加自觉的站在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谋划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的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定位,主动承接县委交办的任务,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
二、树立大局意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围绕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根本性问题,依法审议、决定,不断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乐业实际,并认真做好各项决议、决定的跟踪问效工作,保证决议决定得到切实落实。
坚持人事任免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人事任免的具体程序和细节,做到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人大任命与任后监督相结合,加强对任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加大监督力度,突出发展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根据县委的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确定专题进行监督。在选定监督议题和开展监督过程中,更加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支持“一府两院”落实改革发展举措,同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在监督实效上有新突破。
(一)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重点是审查和批准2013年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政府着力推进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加大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县城规划和建设情况等专项的工作报告,针对相应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工作询问,对“美丽乐业·清洁乡村”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支持政府破解发展难题、改善民生问题,一起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等发展主题,以推进依法治县、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县有效实施为目标,重点开展《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开展专项督查。重视人大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及时督办信访案件,更好地发挥人大信访监督作用。
(四)探索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探索运用询问、个案审查等监督方式,选准重点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力求监督更加贴近中心工作,贴近民生改善,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继续组织代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专家作组织法、代表法专题辅导报告,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二)继续探索代表向选民作履职情况报告的方式方法,切实让选民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增强代表的履职责任感。
(三)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加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好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政治优势,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政情民情的知情人、民意民利的代言人、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四)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完成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实行常委会领导与工委(办)挂钩联系乡镇人大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把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跟踪监督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积极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符合人大机关实际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工作特色和提升工作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让群众看到一支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有担当、能成事的人大工作团队。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将确定乐业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乐业的前景充满希望,人大职责庄严神圣,人大代表肩负重任,我们要在中共乐业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县委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