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7-05-11 10:42:20 点击:53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大新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大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自治区和崇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八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一是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务办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各乡(镇)、各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机构,把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6年,我县印发了《大新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机制上确保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县重新编制了2016年度《大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要求各单位和各乡镇同步更新本单位、本乡镇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我县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公开的形式多样化。一是对原有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版面更新,调整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指南、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审批办理结果等,规范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二是抓好全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的内容完善工作,按照全区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公开各类信息。三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3个政府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完善,逐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体系。五是做好本县第四届政务公开日的启动和宣传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5月24日组织开展了我县第四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当天,32共有48个单位、500多名领导和干部参加,印发宣传单6000余份,发放便民手册200余册,受理解答政策咨询400余件,接待现场咨询群众850余人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围绕自治区和崇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所有涉及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不公平的问题,易出现以权谋私的事项,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社会公益建设项目、部门职能职责和权限、行政审批事项等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我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重点加强“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各部门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面完成了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2016年,我县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等均及时向社会公开。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和释疑。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6年,我县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及环境监测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提升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水平。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我县积极强力推进招投标信息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阳光权力网、电视、报刊等载体及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实时播放我县各类招投标项目信息。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我县按照有关规定,确实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我县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积极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并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我县全面落实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大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九)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我县认真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国家资助政策、学前教育、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部门预算、教育建设项目和经费执行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的公开。同时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

(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我县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气、供油、金融、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积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真正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崇左市有关要求,我县建立了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及针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对虚假、不完整信息及时给予澄清。2016年我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县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编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98条。重点公开了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其他信息。发布城建、房产、国税、地税、土地、环保、劳动用工、规划等信息;公开群众办事相关的户籍、证件、社保、低保、婚姻、生育、人事、考试、教育、水电、住房、社区、医疗、保健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县指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目前这三个集中查阅点汇集了全县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各行政机关均按要求向查阅点及时提供各类信息,方便群众的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县按照《条例》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便民服务等板块,网站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有关内容及时进行更新,方便群众上网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我县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同时通过网站等载体将申请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申请或咨询。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建立本乡(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机制。2016年,我县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答复0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我县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6年,我县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和崇左市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统计数据”、“政府采购”、“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信息公开不全或不够及时。二是行政办事服务和公共便民服务整合力度不足,量大面广服务不够实用。三是互动交流渠道应用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7年,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氛围。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二要抓好内容生成与报送工作,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依申请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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