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大新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本级中心工作推进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大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新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富康路96号,邮编:532300,电话:0771-3628190)。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大新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中心,成立政务公开股,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网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县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县政府切实履行好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同时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切实把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13年,我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达78个。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达156人,全部是兼职人员,没有专职人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县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激励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并指导各级各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大新县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更新了《大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大新县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日常更新和维护,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大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平台的内容保障和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施,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优化查阅环境,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水平。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功能,以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形式为补充,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
二、围绕国家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县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2013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对全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大新县积极将财政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同时将各部门报送县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在公开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公开表格的数量,细化公开的内容,在政府网站不定期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规划调整方案、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招投标信息、业务法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已开工项目和已竣工项目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信息、分配和退出等信息。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把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依法公开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将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公开。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大新县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大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全县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了招投标活动当中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招投标有关的信息等信息的公开。
(六)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将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监督检查情况在网上公布,并及时公布了事故动态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保证公众了解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动态,方便公众了解生产安全情况,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补偿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方案等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全县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审核,并将各收费项目通过板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听证会信息进行公开,听证会代表的产生采取公开接受群众报名,按规定比例确定各行业代表数量,大新电视台公开报道听证会举办情况,并在网上和电视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动态、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内容。及时更新辖区内学前、中小学的学校简介,方便群众查询。定期更新发布招生计划、教育政策;群众关心的初、高中升学考试情况,对于分数线、志愿填报、招生政策的解读,都一一公布公开。
(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油、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县各级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3年全县均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县201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05条。通过政府公报刊发公文125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6354件。具体为: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13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84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176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26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97件;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方面的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282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54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1675件。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县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在内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网页、栏目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县(区)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并安排专人具体落实,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我县落实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大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录入发布,确保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本级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了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依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制定了《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提供了依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条,其中当面申请76条,信函申请6条,网络申请2条,其他形式5条。主要涉及民生保障类、政策法规类、行政许可类等信息,同意受理89件,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我县2013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接待场所统一挂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资料夹等办公设备和方便公民查阅政府信息的相关设备。接待场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3年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费用,也未存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乡镇、部分工作人员兼职多、任务重等工作矛盾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均衡,有的乡 (镇)、部门推进力度较大,也有个别乡(镇)和部门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一些重点工作还需加大力度落实,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等信息公开及政府与群众、部门与群众、公共服务企业与群众在信息互动沟通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受客观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投入不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维护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彻底消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阶段性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承担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到强化责任、增强信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进督促各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实现工作常态化。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大新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