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伟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6-12-15 10:07:19 点击:5135

新政干〔2016〕18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凌伟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经研究,决定:
  凌伟平同志任大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潘洋同志的大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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