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16年第四批保障性住房申购对象名单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6-09-14 10:45:32 点击:954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县房改办对黄精妹同志等16位申购对象的现有住房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初审结果在申购对象所在单位(社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现将确定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项目
  县直机关幼儿园:黄精妹,宝圩卫生院:黄磊,桃城第一卫生院:梁钟平,大新公路局:吕权锋,大新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梁海林,大新路政执法大队:赵勇正,县土产公司:冯永宁、农忠新,外来务工人员:许宝瑜、 农金秋、张显弟、农时兰、黄炳雷。

二、大新县食品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县食品公司:农志明

三、大新县饮食服务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
  县酒厂:周玉萍

四、大新县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县邮政局:黄周

本公示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县房改办(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如实反映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单位:大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32号(旧财政局三楼)
  举报电话:3622710  

 大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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