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7〕5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新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6〕7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大新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信佩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小凤 副县长
成 员:言 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有才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冯毓彩 县编办主任
许 拓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仁强 县财政局局长
梁国正 县审计局局长
赵峰敏 县档案局局长
古朝伟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言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有才、古朝伟等两名同志兼任。
主 任:言 平
副主任:许有才
古朝伟
成 员:农新雯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建雷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马民忠 县编办副主任
吕步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凌兆忠 县审计局副局长
吕 前 县档案局副局长
廖政琦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黄彩燕 县新农合办副主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整合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议我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统筹协调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研究提出我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建议;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分析研究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汇总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决策;督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议定事项,统筹协调和督促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部门职责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汇总、上报工作进度。(牵头人:农新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发展改革局、档案局)
2.职能和机构编制整合组:负责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县本级的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牵头人:马民忠;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
3.人员移交与接收管理组:负责按照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规定和人员核定,做好编制人员的移交和接收工作。(牵头人:马民忠;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
4.档案资料移交管理组:负责将新农合的相关档案资料随机构编制人员的划转,一并移交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保档案移交齐全、完整。(牵头人:赵建雷;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
5.固定资产移交管理组:负责将新农合使用启动资金及政府投入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随机构编制人员一并划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资产划转审批工作。(牵头人:赵建雷;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
6.信息数据移交管理组:负责制定县新农合信息系统及数据移交接收具体方案,负责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牵头人:农新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7.基金移交管理组: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移交工作,对整合前的新农合基金进行审计,将基金统一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牵头人:赵建雷;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