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2017年实施细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保县争当全市山清水秀
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2017年实施细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争当全区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的决定〉及三个配套方案的通知》(百发〔2017〕11号)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争当全区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2017年实施细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37号)精神,全力建设大美德保,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依托山清水秀自然生态优势,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打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城市”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生态宜居城乡为重要内容,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抓手,以完善生态文明体制为保障,科学规划、创新突破,做美扮靓、绿色崛起,全力营造布局合理、山美水美、生态宜居、绿色循环、共生共荣的自然生态,全力建设大美德保,争当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为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二、重点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关于争当全区水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为修复整治阶段,主要通过综合整治、修复重塑等办法,着力解决自然生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争当全区水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主要有11个方面,31项工作任务。
(一)发展改革方面(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1.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2017年,要完成封山育林1300公顷、人工造林90.5公顷、棚圈建设3500平方米、排灌沟渠4.24公里、蓄水池21个、田间生产道路17.3公里。
2.加快推进天然气工程。配合自治区做好田东—德保—靖西天然气支线项目核准等相关工作。
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生态宜居的美丽德保。
(二)环境保护方面(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4.严格环保执法。全面推行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工作,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及相关部门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5.推进大气、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改善水体质量,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优于Ⅲ类。
6.推进土壤治理攻坚战。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建设监测网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三)工业经济方面(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
7.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完成华银铝业公司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年实现工程节能2.68万吨标准煤以上。
8.加快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竣工投产,进一步完善铝产业链,在铝产业和铝配套产业产值上实现新突破。德保生态铝产业链实现产值70亿元。
(四)卫生医疗方面(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9.推进健康德保建设。贯彻落实《德保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0.推进健康扶贫。2017年各乡(镇)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
11.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辖区内计划生育奖励扶(救)助政策兑现率达100%。
1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80%以上。
(五)林业方面(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3.推进生态林业。协助市创森办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相关工作。2017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4.5%,全县活立木蓄积量达497万立方米。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监测科学化、宣教科学化和社区和谐化。全县完成植树造林2.4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2.16万亩,其他0.24万亩。
14.推进民生林业。加快推进现代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林业专项扶持资金2500万元。
15.推进特色林业。一是实施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完成新造林0.1万亩,低产林改造0.1万亩。创建1个县级油茶“双高”示范基地300亩;二是实施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一个县级300亩以林下种植中草药为主的林下经济示范点;完成林下经济产值9亿;三是实施良种松杉产业基地建设。完成良种松杉产业基地建设0.05万亩;四是实施乡土珍贵树种产业基地建设,完成乡土珍贵树种产业基地建设0.1万亩。
16.推进法制林业。一是开展打击非法侵占用林地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用林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确保森林资源安排,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全县范围内建立的林业自然保护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不出现违规占用林地、违规建设行为。确保森林公园不出现违规占用林地、违规建设行为。
(六)水利资源保护利用方面(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7.科学保护和利用水利资源。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85%;2016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71亿立方米;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5.1%;全县农业灌溉水用效利用系数达到0.48;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58%;全县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堤岸建设2.78千米。
(七)国土资源保护利用方面(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18.科学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采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建立首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工作指导;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加大对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出力度,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八)城市规划建设方面(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9.修编德保县城市总体规划及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加快《德保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30)》编制工作,完成德保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评审稿)编制工作。
20.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我县已摸清违法建筑底数为2.18万平方米,并用五年时间逐渐消除,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凡是当年发现的违法建筑,必须当年查处,当年拆除。
21.严格建筑节能监管。按照百色市住建委下达的节能指标任务(0.2万吨标准煤)开展工作;推进全国建筑节能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单位面积能耗平均下降15%以上,大型公建下降20%以上。
22.加强建筑领域环境治理和保护。强化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对城区全部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进行督查整治. 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整治。
(九)农业方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完成蔬菜水果农残例行检测样品150个,全年完成650个;农药监督抽查60个,肥料监督抽查65个。
24.开展农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5万亩;
县本级发布病虫情报17期;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年内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个以上。
(十)市政环境提升方面(责任单位:县市政管理局)
25.加强整治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水平。县中心城区主要路段每天不少于6次洗扫、洒水、降尘(雨天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35%,绿地率达到33.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6平方米。
26.加大投入,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治污能力。完成全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2亿元;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值达到95%;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值达到87%;全县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
(十一)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建设方面(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27.狠抓特色景区提质。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提升改造红叶森林公园、吉星岩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旅游交通路网规划和建设,特别是那布至吉星岩至兴旺公路、德保叉道至百陇公路(红叶森林公园)项目,并推进213省道(燕峒)—德保矮马保种场道路建设等。
28.打造小西湖和那温人家四季花海项目建设,同时对巴头多沟景区、谷金农业观光园景区、云山景区等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景区交通路网、旅游厕所、综合服务区、休闲度假区基础设施和水电配套工程建设。
29.加快推进北回归线国家公园项目建设,北回归线国家公园是我们德保未来几年发展旅游的总框架,是实现全域旅游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当前,要重点抓好德保矮马王国、北回归线国家公园核心区青龙湖生态旅游项目、云梯城市客厅和鉴河流域小西湖、响水公园、那温、那雷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进而辐射带动其他景点连片发展。
30.强化宣传推广和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加大旅游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刊物媒介宣传等常态化宣传;主动融入“广西边关风情旅游带”旅游形象推广,完善推出我县“矮马枫情·醉美德保”“德保—太阳转身的地方,北回归线国家公园欢迎您”等旅游品牌,推进与靖西、大新、凭祥等县市的合作共融,大力拓展百色市周边、珠三角、长三角、滇南等国内市场;借助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提供的各类机会,组织考察团外访推介,精心策划组织专题活动赴目标客源地举办德保旅游推介会及招商项目推介会,特别是做好红枫旅游观赏月的宣传策划工作;积极组团参加国内外重要旅游会展。
31.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定期对旅游景区、涉旅企业、星级酒店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预防和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德保县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行动(2016—2017年)实施方案》《德保县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和加强市场监管,使全县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不断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争当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德保县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各项工作,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建立研判督办机制,定期召开分析会,总结会,听取工作汇报,把握工作进展,加强部门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一把手”督办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认真解决各类问题,确保我县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集中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营造争当全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是德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县直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和机构,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切实做好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打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县绩效办要把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按照争当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实施细案和任务分解要求,明确职责,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并逐层进行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做到细化目标不留真空、分解任务不留死角。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加强对争取全市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督查,将过程督办贯穿于工作始终,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组织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德保县争当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德保县争当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军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覃程魁 县委常务、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婷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立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维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桂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务中心主任
黄精行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农温校 县政府办副主任
沈国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克胜 县政府办副主任
许宜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少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新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潘航驾 县经济贸易局长
覃斯龙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黄高念 县旅游局局长
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黄 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世照 县林业局局长
黄奇弟 县水利局局长
农全欢 县农业局局长
黄建宁 县市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精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宜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贸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市政管理局等部门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我县争当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和舆论宣传,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报县人民政府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督查组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负责宣传工作当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成立争当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制定本乡(镇)行动方案。涉及本工作的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子方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在2017年5月底之前成立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