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局设有办公室、领导室、科技情报所、综合股等职能部(室),下设部门为科技情报所。 (二)、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全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本县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论证评估、筹措资金及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技成果签定、验收、推广、应用、登记和科技进步奖的组织评审工作。。 4.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技术合同法的实施,参与管理技术仲裁,管理科技无形资产评估。 5.负责制定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扶贫等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6.负责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计划,开展科技培训及科普及活动。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员构成 本局(含科技情报所)现有行政在职在编人员3人,事业在职在编4人,行政退休人员4人,事业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组织实施自治区科技项目和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14项,其中,工业科技项目4项,农业科技计划项目10项。以促进我县产业技术升级和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应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组织参加广西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区发明创造成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百色活动两周一会,开展科技交流,加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力度。
4.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4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会)150期,培训2万人次。
5.培育科技种养示范基地3个。
二、编制2017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收支的监督和管理的部署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
(二)预算依据
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和科学技术部国科发农社字[2005]51号关于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县、区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所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东部地区1.3%以上;中部地区1.1%以上;西部地区及国家级贫困县1.0%以上。我县按1.0%预算。
(三)原则
按预算专款专用。
三、收入预算说明
县科技局(含科技情报所)是非盈利性的行政事业编制单位,年度收入预算均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按照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102.5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预算经费支出,2017年度本单位支出预算总数为102.5万元。具体开支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55.88万元;
(二)业务费(专利申请)13万元;
(三)退休公务费支出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5万元;
(五)增资预留(在职)2.13万元;
(六)三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2.76万元;
(七)工会经费0.83万元;
(八)在职福利费0.35万元;
(九)离退休福利费0.3万元
(十)培训费0.18万元;
(十一)养老保险8.34万元;
(十二)公务接待费0.11万元;
(十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四)县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0万元。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经是我单位无出国学习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因车辆改革,机关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和《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