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大新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大新县恩城乡维新村新胜屯路段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正值瓜果成熟季节,我县公路沿线乡镇均有瓜果上市,部分果农为了贪图方便,直接在沿线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向过往车辆及行人售卖水果,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安全畅通,也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的规定。为此,执法人员通过劝说教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方式,向果农讲解在公路边摆摊设点的危险性和严重性,责令广大摊主自行纠正其行为,自行撤离摊点,并引导果农到县城的农贸市场进行销售。
据悉,整治期间共下发《通知书》36份,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岑天强)